新成立公司还没营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和工会经费要交吗?

如题所述

  新成立公司还没营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和工会经费都要交。\x0d\x0a  年度内新成立的单位(不包括分离、合并、联合而组成的单位),从批准(或核准登记)成立的下一个月开始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当年新成立的企业需要到残疾人联合会进行认定年审并缴费。\x0d\x0a  按国家规定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达不到比例的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x0d\x0a  上缴保障金计算办法:按年度差额人数和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交纳残保金(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按当地统计部门的口径).\x0d\x0a  即:差额人数*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上缴残保金\x0d\x0a\x0d\x0a  工会经费方面,可以通过成立工会,只交0.8%的工会费用。\x0d\x0a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四十二条:“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经费”。\x0d\x0a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基层工会组织筹建期间拨缴工会经费(筹备金)事项的通知》(总工办发[2004]29号):“未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上级工会拨缴工会经费(筹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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