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户口孩子在桂林上学政策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要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身份就读。需提供的证明有:

1、监护人在桂林市XX的房产证,没有房产证要提供租房合同。

2、提供监护人的务工合同,或者是监护人在桂林市XX的营业执照,以上两个证明是要证明孩子的监护人在桂林市XX有较稳定的工作和住房。

3、提供孩子的户口本。

4、孩子是独生子女的带上独生子女证,独生子女可以优先安排。

5、以前还要暂住证,现在不太清楚。带上这些证明、合同去当地区政府,如象山区政府、七星区政府、叠彩区政府等的教育部门报名,由区政府将你的孩子调剂到某个公办小学。报名具体时间我不是很清楚,但肯定比户口在桂林市XX的孩子报名要早。你可以上桂林教育信息网关注,或直接去当地区政府教育部门咨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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