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目前公司做了3年8个月,合同上写的是基本工资1200元,但我的实际工资为4500元,工资条上的内容
是基本工资+绩效考核+津贴。目前老板以我没完成生产指标为由,克扣7月份工资1500元。并直接告之我工
资以后就降了。合同附件上写了考核指标,如果未完成指标工资将作适当调整,可没写明什么时间开始调整,如
何调整,没有相应的依据。我同老板理论未果,明显老板是想通过降工资让我自己辞职,不想付赔偿金。
我有每个月的税单和工资条,可以作为依据去申请劳动仲裁,让公司赔偿我工资吗?请高人相助,不胜感激!
是的,我是想申请劳动仲裁后跳槽。还有,合同上写明的工资和实际拿到手的工资有很大差别,是否可以判定为有争议合同,合同无效呢?
公司拖延工资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