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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供热管理条例最新
2022
黑龙江省最新供暖
规定
答:
(三)征信政策:依据荣政发【2019】1号文件《关于印发荣成市社会成员信用积分和信用评价
管理
办法的通知》规定:有拖欠暖费行为的扣减个人信用20分;经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认定有拖欠暖费行为的扣减个人信用50分;私自安装水嘴、私放
供热
用水、私接管道泵、私开暖气等
供暖
违规行为扣减个人信用50分;盗用供热...
黑龙江省
城市
供热条例
(2)
答:
黑龙江省
城市
供热条例
第二十五条 热源单位与供热单位、供热单位与用户之间应当于供热期前分别签订供用热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合同文本应当使用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省工商行政
管理
部门联合发布的文本。 合同是供用热双方收缴热费、投诉维权的法定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拒签。供用热双方有一方未履行义务的,另...
2023
黑龙江
取暖费标准是什么
答:
在我们国家的北方,如果没有取暖措施一般是很难以生活的,因此取暖成为了北方人的日常惯例了,当然也是肯定需要收费的。那么大家知道黑龙江取暖费标准是什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我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黑龙江取暖费标准是什么 《
黑龙江省
城市
供热条例
》规定: 具...
黑龙江省供热管理条例
关于停热怎么收取费用
答:
第三十五条 实行分户
供热
的用户申请停止供热的,应当在本供热期开始30日前向供热单位提出申请,供热单位应于接到申请后10日内形成书面答复意见。对不同意停止供热的,应当说明理由。停止用热的用户,应当向供热单位交纳供热设施运行基础费。供热设施运行基础费的收取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求适用于
供热
行业的国标和行标
答:
第一条 为发展城市
供热
事业,加强城市供用热
管理
,保护环境,节约能源,维护热用户、供热单位和热源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
条例
。 第二条 在本省城市规划区内从事供热规划、建设、经营、管理的单位、个人和热用户,均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城市供热(以下简称供热),是...
暖气不热如何处理?
答:
暖气不热可以找所在地的供热主管部门。因为国家没有发布统一的居民
供热条例
,因此出现家中暖气不热的现象时,应该联系所在地的供热主管部门来进行解决。以黑龙江为例,根据《
黑龙江省
城市供热条例》当中的第二十三条,规定了在供热期内,供热单位应当保证居民卧室、起居室温度全天不低于18℃,其他部位应当符合...
黑龙江省供热管理条例
关于入户温度的规定
答:
每天锅炉
供热
运行时间不得少于16小时,可以根据气象情况要求供热单位提前供热或者延长供热时间,并给予供热单位适当补偿,在供热期内,供热单位应当保证居民卧室、起居室(厅)温度全天不低于18℃,其他部位应当符合设计规范标准要求。各市、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高于18℃的温度标准。望采纳 ...
黑龙江供热条例
超高供热收费
答:
您好亲,根据《
黑龙江省供热条例
》,房屋高于米,需要加收超高费,每高1分米,征收百分之3。取暖费按建筑面积还是使用面积,或者供暖面积收取,按照当地县政府、市政府的规定来。一般商服都是按照建筑面积收取。二,供暖费标准如下:1,供暖费标准一:国家规定,尚未安装取暖设备的可以不用缴纳取暖费,但是一般统一...
黑龙江供热
法超过五年以上还需要交取暖费吗
答:
需要。根据《
黑龙江省
城市
供热条例
》规定,居民住宅基础热价和计量热价与房屋使用年限没有关系,取暖费是按照建筑面积收取的,与使用时间也没有关系。
哈尔滨包烧费截止日期2023
答:
1. 缴费截止日期:12月30日。提醒:哈尔滨供热用户需在12月30日前缴纳本供热期的热费。若逾期未缴纳或拒不缴纳,自次年1月1日起,将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一每日加收违约金。2. 对逾期未缴费用户,供热企业可实施限热或停热措施。3. 哈尔滨市城市供热办法规定:- 根据《
黑龙江省
城市
供热条例
》第4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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