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问答网
所有问题
当前搜索:
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章程
农村自留地的法律性质
答:
农村自留地的法律性质:自留地是农村
集体经济
组织分配给成员长期使用的土地,是一项家庭副业,可以充分利用剩余劳动力和劳动时间,生产各种农副产品,是农村集体经济的必要补充。同时规定,每人自留地最多不超过当地人均耕地的5%。自留地、自留山和自留草场均属于集体所有,其成员只有使用权,不得出租、转让或...
法人对村里扶贫有影响吗
答:
村委会和农村
集体经济
组织关系等几个方面进行分析,着重从促进集体经济发展方面进行讨论分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
合作社
法》 第十四条 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以及从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能够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农民...
关于自留地相关法律
答:
每人自留地最多不得超过当地人均耕地的5%。2、1981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国家农业委员会《关于积极发展农村多种经营的报告》中规定:可因地制宜,适当扩大自留地、饲料地、开荒地的数量,最多不超过当地耕地面积的15%。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04年修正 第八条农村
集体经济
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
把农村的自留地弄成小花园合法吗
答:
法律性质:农村自留地法律性质的规定,散见于建国后全国人大、党中央、国务院、农业经济管理部门的规范性文件。1955年的《农业生产
合作社
示范
章程
草案》首次对自留地的法律性质作出规定:自留地是农村
集体经济
组织分配给成员长期使用的土地,是一项家庭副业,可以充分利用剩余劳动力和劳动时间,生产各种农副产品,是...
广西南宁私营企业需为聘任人员缴纳哪些保险费用
答:
集体
企业的财产及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不受侵犯。第七条集体企业的任务是:根据市场和社会需求,在国家计划指导下,发展商品生产,扩大商品经营,开展社会服务,创造财富,增加积累,不断提高
经济
效益和社会效益,繁荣社会主义经济。第八条集体企业的职工是企业的主人,依照法律、法规和集体企业
章程
行使管理企业的权力。集体...
镇供销社是什么单位
答:
中国供销
合作社
是以农民社员为主体的
集体
所有制的合作
经济
组织。这是《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章程
》(2005年1月30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第四次代表大会第二次修订)第一章第二条对供销合作社性质的界定。这里面明确了四层含义:第一,供销合作社是一个经济组织;第二,供销合作社是一个合作制的经济组织;第...
99年兔00年龙结婚,87年兔和2000年龙合适吗
答:
1956年颁布的《高级农业
合作社
示范
章程
》确立了“五保”制度,令失去劳动力与依靠的老弱孤寡社员没有后顾之忧(宋士云)。应该承认,当时的农村保障与合作社保障制度有很多不足的地方,
集体经济
自身实力欠佳情况下所能提供的保障十分有限,尤其与城市居民能享受到的退休、等保险相比差距悬殊。但农民至少能享受到集体保障,集体...
棣栭〉
<涓婁竴椤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76
其他人还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