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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变动原因和结果分离
德国的
物权
抽象原则是什么意思
答:
狭义抽象性专指外在抽象性。笔者认为内在抽象性为
分离
原则应有之义,因此抽象性只限定为外在抽象性。它具有以下含义:“
物权变动
是物权意思表示的
结果
,如物权法上的意思表示没被撤消,即使债权法上的意思被撤消,已经发生转移的物权不能当然返还,只能借助不当得利,理论来解决债权上意思表示的瑕疵引起的...
土地占有权是依法对土地进行使用占有权
分离
吗?
答:
所谓无因,是指不把约定价金支付的债权契约作为
物权变动
的
原因
,而是把物权的变动,或物权行为本身就视作一种契约,物权行为不因债权契约成立而成立,或无效而无效。综上所述,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公民或法人;出让是指将所有权的部分权能(占有、使用、收益)与所有权相
分离
而作为...
物权变动
。
答:
等等。我国的这种立法模式,一方面认为债权的意思表示即为
物权变动
的意思表示,不承认物权行为;同时又认为仅有物权变动的意思不能产生物权变动的效果,还必须经过登记或交付,也就是公示才能产生物权变动的效果。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动产抵押上,我国民法规范采取的却是登记对抗主义。总体说来,我国民法现有规范关于物权变动...
论述我国
物权
的
变动
模式
答:
照我国民法学界的通说,此处的合同系仅指债权合同,包括买卖、互易和赠与合 同等。《合同法》第133条,几乎是照搬了民法通则的规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 标的物交付之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规定,我国
物权变动
的基本规则是交付移 转...
物权变动
的概念
答:
物权
的主体(实为物权取得、丧失)、内容或客体的
变更
物权的内容或客体的变更 典权期限延长、抵押权因主债履行而减少、物因附合而增加 物权的消灭 概念 分类 举例 物权的丧失 绝对的消灭即物权本身不存在 物的毁灭、典权因期限届满而消失 相对的消灭 买卖、赠予 (二)物权取得、消灭的
原因
物权...
请问,如何办理公司股权质押手续
答:
因为如果是由于出质人的
原因
而没有办理质押登记或者出质人拒不办理或协助办理登记手续,则债权人就可以起诉出质人违约,从而要求出质人承担违约责任,甚至可以要求法院强制出质人协助办理质押登记手续。这里涉及到
物权变动
的一个根本性原则——原因(合同)
与结果
(物权变动)相
分离
的原则。我国现行法律对物权...
离婚按揭房产怎么分配
答:
证书取得时间对认定按揭房屋权属是否有影响 在房屋买卖交易中,涉及债权
变动和物权变动
两个法律事实、涉及到债权和物权这两种基本的民事权利,当事人订立买卖合同即在当事人之间建立了债权债务关系,房屋所有权的移转即在当事人之间发生了物权变动,买卖合同是房屋所有权移转的
原因
,房屋所有权的移转是买卖合同的履行
结果
...
生效法律文书和征收决定引起
物权变动
答:
不包括确认判决是因为确认判决系对事先已经发生之
物权变动
效果的确认,在逻辑关系上,确认判决生效之前,被确认的物权变动已经发生。而给付判决的实现具有间接性,需要义务人的履行行为,所以这里也不包括。也就是说,当事人只有行使形成诉权所产生的判决生效时,才直接发生物权变动的效果。
原因
在于,形成权...
我国
物权变动
模式的回顾和前瞻
答:
从法律条文可见,依债权合同设定、转让物权时,债权行为是物权行为的
原因
行为,原因行为不发生
物权变动
,只在另有直接发生物权变动的物权行为时,才产生物权变动的法律效力,物权行为是债权行为的履行行为。故不动产物权变动依登记而生效,动产物权变动依交付而生效。 (二)物权变动模式问题的研究方法 过去中国学者对物权变动...
何种判决能够引起
物权变动
答:
(1)双方当事人对现存的法律关系无争议,只是对这一法律关系是否变更或如何变更有争议。(2)双方当事人只要求法院对某一法律关系加以变更,不要求解决权利的承受或义务的承担问题。(3)在法院的变更判决生效之前,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仍然保持不变。我国《物权法》对因法律文书导致的
物权变动
作出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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