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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矿权延续资料有哪些
矿业权申请的受理时限
答:
(一)
探矿权
申请的受理时限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40日内,按照申请在先的原则作出准予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并通知探矿权申请人。对申请勘查石油、天然气的,登记管理机关还应当在收到申请后及时予以公告或者提供查询。需要探矿权申请人修改或者补充
资料
的,登记管理机关应当通知探矿权申请...
如何确认?归谁所有?有谁来管?——解答地质调查形成的
探矿权
管理...
答:
基础地质调查中
探矿权
的形成——1:5万区调除常规基础地质填图外,增加了区域矿产调查任务,这是地质调查形成探矿权的制度保障和主要机理。 基础地质调查中1:5万区调的地质数据,是制定资源勘查计划、查明新发现矿产资源基地和挖掘已有矿产资源基地潜力的重要基础
资料
。一般来说,基础地质调查不大容易直接形成探矿权,而...
办理采矿许可证需要的材料
答:
2、
探矿权
人申请办矿的,应出具该区域的勘查许可证影印件;探矿权经转让取得的,还应出具转让审批的有关文件。 3、采矿登记管理机关在收到申请人报送的申请
资料
后,应组织对申请的矿区范围内是否存在矿业权交叉重复情况以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初步方案等进行审查。下一级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应协助登记管理...
地质
资料
汇交管理
答:
(10)其他地质
资料
,包括天体地质、火山地质、极地地质、第四纪地质、新构造运动、冰川地质、黄土地质、冻土地质以及土壤、沼泽调查等地质资料。 (三)地质资料汇交义务人及其权利 地质资料汇交义务人是指矿产资源的
探矿权
人、采矿权人以及其他从事地质工作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资料汇交办法的规定履行了资料汇交义务的单位或个...
开采大理石
矿
需要办理什么证件
答:
采
矿权
许可证由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由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照法定的权限颁发。采矿许可证的主要内容包括:矿山企业名称、经济性质、开采主矿种及共、伴生矿产、矿区立体范围、有效期限等。采矿许可证不得买卖、涂改、转借他人。采矿许可证可以依法
延续
、变更和注销。
探矿权
人依法享有
哪些
主要权利?
答:
18、固体矿产
探矿权
按照普查(含预查,下同)、详查和勘探三个勘查阶段进行出让,其中普查3年、详查2年、勘探2年。勘查许可证到期前,探矿权人应提交相应勘查程度的地质报告,并汇交
资料
,方可进行
延续
。原则上每延续一次,探矿权的勘查程度提高一个勘查级别。确因地质条件限制或证实为大型以上的矿床,...
探矿
过程中的违法行为
答:
违法行为人主要承担行政责任,包括申戒罚和财产罚。【
探矿权
人不履行法定义务】探矿权人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违法行为包括:登记管理机关对勘查资金投入和勘查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时,探矿权人不如实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供有关
资料
或者弄虚作假应付检查,甚至以各种方式拒绝检查;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开始施工;不按...
评估煤矿应需要
哪些资料
答:
第十条
探矿权
、采矿权评估,应由评估委托人与评估机构签订评估委托合同书。评估委托合同书应包括评估项目名称、评估目的、评估对象、评估范围、评估期限、收费方式和金额、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内容。 第十一条 评估委托人应向评估机构提供完整真实的评估背景
资料
,并对其负法律责任。评估机构应依据评估委托人提供的...
黑龙江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的正文
答:
自勘查许可证注销之日起90日内,原
探矿权
人不得申请已注销的区块范围内的探矿权。第十九条探矿权人完成勘查项目后,必须编写勘查报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省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汇交地质勘查成果档案
资料
。矿产资源勘查报告和其他有价值的勘查资料,按照国家规定实行有偿使用,国家保护资料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第三章...
黑龙江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
答:
第十二条 勘查出资人为
探矿权
申请人。国家出资勘查的,国家委托勘查的单位为探矿权申请人;共同出资勘查的,探矿权申请人由合同约定。第十三条 探矿权申请人申请探矿权时,应当向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提交下列
资料
:(一)申请登记书和申请的区块范围图;(二)勘查单位的资格证书复印件;(三)勘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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