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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暂予监外执行决定
暂予监外执行
中止的情形是什么
答:
暂予监外执行
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二)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三)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
法院作出
暂予监外执行
时间
答:
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审查,并在交付执行前作出是否
暂予监外执行
的
决定
。法律客观:《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
...老人过失犯罪而身体有疾病被判处有期徒刑,怎样申请
暂予监外执行
?
答:
对符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由监狱提出书面书面一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批准。批准机关应当将批准的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
,通知执行地的县级公安机关和原判人法院,并抄送人民检察院。2 .人民检察院认为对罪犯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将书面意见送交批准暂
予执
...
对收监
决定
不服怎么办
答:
对于人民法院
决定暂予监外执行
的罪犯应当予以收监的,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在监外执行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的,脱逃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
公安局基本职权
答:
(6)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或者不起诉的
决定
要求复议或者提请复核;(7)对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宣告缓刑、假释和
暂予监外执行
的罪犯依法执行、监督和考察。公安局的作用是什么?1.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3.管理交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
答:
对
暂予监外执行
罪犯的减刑,应当根据情况,分别适用前款的有关规定。第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减刑、假释案件,应当审查执行机关移送的下列材料:(一)减刑或者假释建议书;(二)终审法院裁判文书、执行通知书、历次减刑裁定书的复印件;(三)罪犯确有悔改或者立功、重大立功表现的具体事实的书面证明材料;(四)罪犯评审鉴定表、奖惩...
有疾病,法院判决实刑,当场没收监,什么时候收监
答:
对于判处一年有期徒刑的罪犯来讲,符合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系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适用
暂予监外执行
不致危害社会三种条件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于因病必须保外就医的,需要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判决生效以后,在交付执行前,由法院
决定
是否暂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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