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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暂予监外执行决定
暂予监外执行
的条件和程序是哪些
答:
2、对材料齐全、符合提请条件的,提交监狱减刑、假释、
暂予监外执行
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审同意的,报请监狱长办公会审议;3、监狱审议
决定
对罪犯提请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公示,公示无异议或者经审查异议不成立的,监狱提请省监狱管理局审批。【法律依据】根据《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三条,对暂予监外执行的...
暂予监外执行
收监执行程序
答:
2.对
暂予监外执行
的监督 特别关注: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批准的
决定
抄送检察院。检察院认为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以内将书面意见送交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接到检察院的书面意见后,应当立即对该决定进行重新核查。3.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的...
暂予监外执行
机关是哪个机关
答: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三、监外执行期间收监执行的情形有哪些?(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二)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三)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对于人民法院
决定暂予监外执行
的罪犯应当予以收监的,...
多次怀孕
暂予监外执行
被收监可以吗?
答:
二、下列罪犯不得
暂予监外执行
:(1)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未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2)暂予监外执行可能社会危险性的罪犯;(3)自伤自残的罪犯;(4)罪犯严重。暂予监外执行是指对于被处有期徒刑或者拘投刑的罪犯,由于符合法定情形,
决定暂
不收监或者收监以后又决定改为暂时监外服刑,由公安...
监狱
暂予监外执行
规定是什么
答:
”对于人民法院
决定暂予监外执行
的罪犯具有上述情形的,人民法院在
决定予
以收监的同时,应当确定不计入刑期的期间。对于监狱管理机关或者公安机关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具有上述情形的,罪犯被收监后,所在监狱或者看守所应当及时向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不计入执行刑期的建议书,由人民法院审核裁定。
可以
暂予监外执行
的情形有哪些
答:
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
暂予监外执行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对于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于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
可以
暂予监外执行
的情形有哪些
答:
对于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发现被保外就医的罪犯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或者严重违反有关保外就医的规定的,应当及时收监。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生活不能自理,适用
暂予监外执行
不致危害社会的罪犯,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
暂予监外执行
居住地会指定吗?
答:
(二)人民检察院认为对罪犯适用
暂予监外执行
不当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将书面意见送交批准暂
予执行
的部门,批准暂予执行监外执行的部门接到人民检察院的书面意见后,应当立即对监狱执行罪犯的监督改造。(三)罪犯在出监之前,监狱应当填写《罪犯出监后登记表》,连同批准
监外执行决定
一并送交...
下列哪种情形不属于司法行政机关对
暂予监外执行
的社区服刑人员提出收 ...
答:
【答案】:C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
判决生效后申请
暂予监外执行
是否可以?
答:
人民检察院认为
暂予监外执行
不当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以内将书面意见送交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的书面意见后,应当立即对该
决定
进行重新核查。第二百一十六条 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应当及时收监。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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