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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方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
施工期间发包
方不
发工资要承担什么责任?
答:
承包方不支付工人工资,发包方不承担责任。若承包方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则发包方有连带责任关系
。劳社部(2005)12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2005年5月25日)文件第四条规定: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
承包
人是个人,非公司,因此不具有
主体用工资格
是吧?那么工伤保险待遇该...
答:
承包方
承担责任,如果承包方承受能力有限,发包方承担连带责任。
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
什么意思
答:
无营业执照而对外营业。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单位,
通常是指无营业执照、经营资质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
,却以“单位”的名义对外经营、使用劳动者的单位。
包工头没有资质出了事故怎么办
答:
“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一般指的就是包工头
。所以,建筑工地发生工伤事故,事故当事人或其近亲属向获得工伤赔偿应当将该包工头上级有资质的发包方列为被申请人(一般为工地施工总承包企业、施工分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包工头作为第三人出现。工伤赔偿数额由有资质的发包方支付。一般该...
施工总
承包
分包给未
具备用工主体
的组织 该组织招用的人发生工伤 谁承担...
答:
人社部发〔2013〕34号 七、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
承包
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分包给
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
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由该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依法应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
我在某厂外包老板工作,外包老板拖欠工资,原工厂有责任帮忙吗?_百度...
答:
如果
承包方不
具有用工主体资格,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应承担用工主体责任。《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四、建筑施工、矿山 企业 等用人单位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
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
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
在线法律咨询:无资质包工头 发包人承担连带工伤责任??
答:
将工程违法分包给
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
的包工头的,发包人不承担责任,而是直接由用工单位需要承安工伤保险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单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职工与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工伤...
厂里交部分车间发包,
承包
个人与工人是什么关系
答:
承包方不支付工人工资,发包方不承担责任。若承包方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
则发包方有连带责任关系
。劳社部(2005)12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2005年5月25日)文件第四条规定:建筑施工、矿山 企业 等用人单位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
企业单位将工程给无资质的人
承包
,出现工伤事故由谁承担
答:
由无资质
承包
人的上一级发包方承担。具体参考如下: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全文》(法释[2014]9号)第三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单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四)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
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
的组织或者自然...
建筑工地
承包
人有
用工主体资格
吗
答:
如果
具备
相关行业的从业资质的话就有
用工主体资格
,否则,就没有用工主体资格。
承包
人的条件:1、省厅级以上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2、省厅级以上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工商管理部门发给的营业执照及法人代码;4、税务部门的登记证;5、当地建筑业协会备案的信用证。具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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