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事件”反转又反转,这次律师来聊点不一样的答:首先,我发现注意义务因人而异。 比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规定: 在宏观层面,大领导与小老百姓的注意义务并不相同。 其次,我发现注意义务因事而异。 比如,在微观层面,大领导在一些小事上,注意义务可以调低,小老百姓在一些大事上,注意义务要调高。 你或许会说干嘛这...
我记得看过一本好像是老子的书 描述他讲每个人都做自己喜欢的事没人...答:而真正地沉入事情本身的话,却发现,那些造成“成就”的外在规范、标准,总是因时、因地、因人而异的,真正的“规范”,是事情本身的纹理,就像庖丁解牛一样,彻底忘我地融入于牛本身的纹理之中,才能真正找到自己的价值。结果外在的标准、规范,及其背后的物质精神奖赏,却总是干扰妨害着人们沉入于自己当下的工作和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