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报考的驾校两年时间到了就过期了。我想重新报名,我需要到车管所注销我以前报的名吗?

如题所述

不需要。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三十八条申请人在场地和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按规定取得学习驾驶证明。学习驾驶证明的有效期为三年,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

未在有效期内完成考试的,已考试合格的科目成绩作废。学习驾驶证明可以采用纸质或者电子形式,纸质学习驾驶证明和电子学习驾驶证明具有同等效力。

扩展资料: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相关法条: 

第二十二条 驾驶证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持证人应当到车辆管理所换证。车辆管理所应结合审验对持证人进行身体检查、审核违章、事故是否处理结束,对审核合格的,应换发驾驶证。

国家之间对驾驶证有互相认可协议的,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临时入境举办有组织的驾驶车辆的活动,由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或由其委托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组织有关车辆管理所核发临时驾驶证。

第二十三条 持证人在暂住地居住1年以上的,自愿决定是否在暂住地申请换发驾驶证。暂住地车辆管理所对申请人的驾驶证、驾驶证登记资料和暂住证审核后,换发驾驶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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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5-04
只要车管所有你的考试信息,就得必须注销才能报名。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6
凡是以前曾经参加过驾照考试的,不管是笔试,场考还是路考,也不管通过与否,过期后需要再次重新报考驾照的,都需要去以前参加考试所在地的车管所进行注销,才能参加新一轮的驾照考试。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三十二条 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科目一考试合格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一日内核发驾驶技能准考证明。
驾驶技能准考证明的有效期为三年,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未在有效期内完成考试的,已考试合格的科目成绩作废。
第3个回答  2011-05-04
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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