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急!!!民事案件一审二审败诉后,向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省高级人民法……

民事案件一审二审败诉后,向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再生申请后,当事人是向市检察院申请抗诉,还是向省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

向市级检察院提出抗诉申请,市级审查之后,如果认为有必要会提请省级检察院提出抗诉。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八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也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有权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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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2-03
当事人可以向省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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