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02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共十章,含一百五十四条。该法于2009年2月28日由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并于2015年4月24日由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进行修订。后续又在2018年12月29日和2021年4月29日分别进行了两次修正。
该法律的适用范围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食品的生产;其次是食品的经营;再者是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和使用;最后是食品的贮存和运输。除此之外,所有对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活动也都适用该食品安全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活动都应当遵守该法:
1. 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简称食品生产),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以下简称食品经营);
2. 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
3. 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简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
4. 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5. 食品的贮存和运输;
6. 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
食用农产品(指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则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但是,食用农产品的市场销售、有关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有关安全信息的公布和该法对农业投入品作出规定的,应当遵守该法的规定。
第三条明确了食品安全工作应实行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原则,并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
第四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他们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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