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沈阳市户口,城市户口。生于1980年,今年31岁,2003年在韩企A工作缴纳了3年多的保险,后来辞职停保,没有领取失业保险(那个时候不知道,单位也没有告知,结果就没领)。2008年在韩企B 工作,又缴纳了3个多月的保险,累计缴纳保险3年9个月,停保至今。本人现在没工作,根据最新的政策法规,我的保险如何办理更好,中断的欠费可不可以不补缴,对以后的养老金领取有多大的影响,如果个人缴纳,以后有新单位还可以转到新单位吗,个人缴纳和变成灵活就业人员缴纳有区别吗,具体如何办理。医疗保险可以单独办理吗,这个医疗保险,以后生小孩,能不能给报销一定的费用。希望您耐心回答,不胜感激。
现在今年不是有个40,50 的新政策吗,说什么不用交滞纳金的,还听说向我这种情况如果今年年底不补齐,以后就不让补了,就是说我缴纳这几年保险等到我退休时也只能拿到我自己的部分,以后缴纳要从新开户,真不知道哪个消息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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