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筑施工中合同清单中有的工程量,但是实际没做。怎么在决算中不予计价?该出什么单子?

在建筑施工中,合同清单有一填充墙,但是施工中,甲方要求取消,但是设计院没有出变更取消。那甲方应该出什么单子,能使得填充墙在决算中不予计价。
工作联系函可以作为决算的依据吗?可以作为变更的依据而入资料吗?

第1个回答  2011-09-22
这种情况一般出设计变更单,当然,按照建设程序规定,也可以由甲方提出工程变更联络单,其他参建各方签字认可,具体可是见监理规范,不能以联络函的形式取消工程施工内容。
第2个回答  2011-09-22
工作联系函就可以了,但是要由施工方的签收依据。以会议纪要的形式更好。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1-09-23
没做就没有啊 综合单价包死 工作量按实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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