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户口能落到爷爷奶奶的户口吗?

我的户口在延吉市,老婆的户口在外省,因为我的户口是集体户,没法把孩子的户口落到我这里,而老婆的户口所在地又不收。想把孩子的户口落到爷爷奶奶家(汪清)农村,可以吗?

第1个回答  2011-09-24
可以的
第2个回答  2020-09-29
第3个回答  2019-02-17

小孩户口可以跟爷爷奶奶。

亲属投靠:

1、新生婴儿入户的:婴儿出生医学证明书;婴儿父母身份证或户口簿;婴儿父母的结婚证书;准生证或生育证(其中: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应出具征收社会抚养费凭证)。

2、夫妻投靠入户:被投靠人申请、身份证或户口簿;接收单位证明;结婚证书;夫妻双方身份证或户口薄;拟迁移人员的户籍证明和随迁人员的户或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

3、父母子女投靠入户:被投靠人申请、身份证或户口簿;接收单位证明;投靠人户籍证明和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夫妻同时迁入的还应出具结婚证书;已达到法定婚龄的子女投靠父母,还应出具婚姻登记机关的未婚证明。

4、近亲属投靠:出具法定监护(抚养)人丧失抚养能力或病故伤亡证明和与被投靠人确立监护(抚养)关系的公证书。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九条:

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死亡两项登记。

新生儿上落口具体流程:

1、为宝宝取好名字。

2、去出生医院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所需证件:夫妻双方身份证及复印件、出院费用清单原件。

3、去户籍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领取入户申请表填好,派出所会提供一张纸条,上面列了所需证件。

4、去居委会办理入户核实程序。

(1)去单位开好入户证明及计划生育协议书一般由行政部门出具,需提供生产医院出具的出院单原件,复印后单位存档。

(2)带好户口本、夫妻双方身份证、出生证、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证、单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居委会核实后,会写上“核实无误,准予入户”并盖居委会公章,然后告诉你要去上级部门——街道办事处。

5、街道办事处计生办:

准备户口本、夫妻双方身份证、出生证、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证及复印件,出示居委会证明及公安局入户申请表——计生办核实无误符合政策——核发准予入户证明。

6、回到辖区派出所,正式办理新生儿入户手续:

准备户口本、夫妻双方身份证、出生证、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常办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户口迁移

第4个回答  2017-01-14
一般能不能迁要看情况:
1、孩子户口只能跟随爸爸或妈妈的任何一方,但不能报在爷爷、奶奶的名下。如果当事人把自己户口报在父母亲名下,孩子的户口就能随迁。
2、父母和爷爷各是独立的的户籍,两个户籍均是公房,在同一社区居住,孩子的户口能否迁到爷爷奶奶处,取决于派出所是否同意。具体的可以到当地派出所,看当地政策是否允许,主要还是看户籍管理的那个部门是否同意,应该是可以的,但是手续会比较繁琐。
根据户口管理条例规定:父母,祖父母,子女,孙子女(三代以内的直系血亲)可以相互迁移户口。所以说,你的孩子完全可以落在他的爷爷奶奶的房屋内,也可以与爷爷奶奶落在一个户口本上。
新政策明确,遇到适龄儿童与监护人不在同一户籍,或者户籍与常住地址(房产证)不符的,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主管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孩子户口随父母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有产权证,且实际常住在户口所在地,属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以按正常入学办理:(1)父母一方为现役军人(含武警);(2)父母一方为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3)单亲、离异、户口两地家庭等。孩子户口跟老人(指孩子的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在一起,且实际常住在户口所在地属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以按正常入学办理:(1)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含武警);(2)父母双方是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3)父母双方户口在外地;(4)因特殊原因,父母无能力照顾子女。孩子的户口单立,父母户口都不在,但已购买一套住房,产权证与孩子户口相一致,可按正常入学办理。
第5个回答  2020-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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