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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1-10-12
2006年2月25日发布

德州天利实业有限公司

一、目的

质量是企业的生命。为强化公司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树立公司良好的质量信誉,特制定本办法。

二、职能职责

(一)车间负责按公司质量标准要求按时生产出合格产品,并按照本制度规定的质量控制标准及激励办法实施考核。

(二)班长随时巡查本班各操作工的生产及质量情况,并认真填写《班组质量检查报表》(抽查率应在50%以上),对出现的质量问题及时责令纠正并按本办法对操作工实施负激励。

(三)车间主任抽查(抽查率应在20%以上)各班生产的半成品及成品质量情况,并认真填写《班组质量检查报表》,对出现的质量问题及时责令纠正并按本办法对班长及操作工实施负激励。

(五)质检部负责按本办法规定对车间入库成品进行检验,对出现的质量问题做出返工等处理决定,并按本办法对车间主任、班长、具体操作工实施负激励。

(六)综合管理部负责检查本制度的执行情况,对不按本制度要求执行的部门及个人负激励20元/次,并要求限期整改到位。

三、质量检验标准

(一) 内在质量控制标准:

1. 规格:袋的长度、宽度、折边尺寸严格控制在标准质量标准范围之内。(A类)

2. 重量:每条袋子(去背心头),每本(卷)的重量必须在产品质量标准所规定的范围之内。(A类)

3. 卷取:卷取整齐、结实,连背点断不允许超出标准范围。(B类)

4. 数量:每50条/卷(本)或50条以上/卷(本)允许误差为正负2两条。(客户特殊要求除外)

5. 点断:点断良好,易撕断,不允许有两个齿以上没点开,点断线与热封线要保持平行且相距5-15mm之间。(A类)

6. 塑化:产品塑化良好,无水纹,云雾,划线等。(A类)

7. 厚度:膜要平整,没有皱折,膜厚度均匀,无明显厚薄偏差。(A类)

8. 拉力:两手同时向外拉,延伸180度变形后断开,且把手两膜间不能呈“V”。袋身横向,纵向平整拉伸变形后断开成锯齿状,不能直线断开。(A类)

9. 强度:鼓气膨胀力好,无直线破裂。(A类)

10. 热合:热封必须牢固,不允许热不上或热漏现象。底部平整拉伸变形后允许在热封处断开。(A类)

11. 味道:纯新料产品不允许有刺激异味,回料产品无强烈性味道。(加香料产品除外)(B类)

12. 开口:产品开口好,不发粘。(B类)

13. 破损:产品表面及内部无漏洞和划破现象。(A类)

14. 冲切:(1)耳肩深度符合指示卡要求;(2)左右耳肩宽度偏差不准超过3mm;(3)冲切截面不准粘连、带锯齿、有毛刺,刀口要圆滑,耳洞要透。(A类)

15. 卫生:卫生良好,无头发、油污、蚊虫、碎沫等杂质。(A类)

(二) 印刷及外袋质量控制:

1. 印刷牢固度:用小胶带贴印刷图案揭开后图案完整率要在70%以上。文字图案不允许有漏印。(A类)

2. 颜色标准:图案清晰,完整,边缘无毛刺,颜色深浅一致,印刷密实,不能有明显色差。(与色卡及样品确认)(A类)

3. 图案套色:印刷图案套色要正确,不能出现明显跑版、偏版、错版现象,偏版不准超过2mm。(A类)

(三)产品包装及标识,入库

1. 外袋封口:每本装入平整,封口美观,留有裙边1-5mm,不能封偏或与产品烫在一起。(B类)

2. 数量:每件的数量要准确,不允许多装或少装。(A类)

3. 重量:每件的重量要在要求的范围之内。(A类)

4. 产品标识:要求有跟踪卡的,内容填写要属实,各项内容要填全,正确书写要工整,清晰。外袋填写内容要与跟踪卡一致。用纸箱包装的,箱上盖内侧要贴上工号(各相关工位要全)并加盖本工序及班长检章。(特殊要求除外)(A类)

5. 封箱(袋):封箱要牢,两端多余胶带要平整,控制在5-6cm左右,不允许有成品暴露在外面,封箱要正,缝袋要严、紧、实、外观要方正。(A类)

6. 入库:成品,半成品在入库过程中,注意要轻搬轻放,不能破损或污染底箱。(A类)

四、考核办法

(一) 产品质量的各项标准分为两类:A类为严重质量指标,每项次负激励各相关责任人5元;B 为一般质量指标,每项次负激励各相关责任人3元。

(二) 采取逐级质量控制考核办法,班长查出的质量问题,对操作工实施负激励;车间主任查出的质量问题对当班班长及具体操作者同时实施负激励;质检部查出的质量问题对车间主任、当班班长及具体操作者同时实施负激励,具体责任班长和操作工由车间在当日及时报质检部,逾期不报者,加倍负激励车间主任。同一项次质量问题对相关责任人只负激励一次,不重复考核。

(三) 对市场反馈的质量问题,视问题严重程度对相关质检人员实施相应的负激励,问题特别严重的实施调职或除名等行政处分。

(四) 车间主任对本车间的考核结果每天汇总报质检部,并在车间宣传栏内公告,月底汇总,审批后报财务部兑现。

(五) 质检部将每天考核情况报综合管理部,并在车间宣传栏内公告,月底汇总,审批后报财务部兑现。

(六) 质检部负责质量问题统计分析,将每月负激励总额的30%-70%提出对每月度质量问题(各项质量标准要求)产生较少的车间、班组,操作工提出奖励意见,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正激励。

(七) 对因责任心不强造成的质量问题,相关领导要对责任人进行50元以上的负激励。

(八) 对弄虚作假的行为,相关领导要对责任人做出100元以上的负激励或开除等行政处分,否则一经查出,相关领导负连带责任。

(七) 综合管理部定期组织相关领导对科室及车间人员进行评议,对在质量控制方面态度积极,工作效果突出的员工做出提薪、提职决定。

五、附则

(一) 本管理办法由质检部起草,综合管理部审核并负责动态调整;

(二) 本管理办法自2006年2月25日起执行。

                     

附加说明:

本规定归口部门:综合管理部

本规定审定人:吴玉春

本规定批准人:崔云平

本文件使用范围:各车间、质检部。

这是我们公司的管理制度 你可以看看
第2个回答  2011-10-12
哪一部的管理制度呀,是车间还是行政人事还是财务
第3个回答  2011-10-12
工厂管理制度
厂规
为了规范公司与员工的行为,建立有序的生产、经营、办公制度,提高工作效率,维护公司与员工的共同权益,明确双方的责任与义务,特规定如下
第一条: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全体员工要紧密团结在董事会的周围,坚决拥护和执行董事会的决议,处处为公司利益着想、要尽职尽责、心往一处想、劲向一处使、团结互助,建设一支高效、务实、爱岗敬业的团队。
第二条:公司的财产属股东所有,公司禁止任何组织、个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公司财产。公司禁止任何所属机构、部门和个人,为小集体、个人利益而损害公司利益或破坏公司发展,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第三条:所有员工都必须服从领导、全力投入工作、注重细节,用一个一个细节来奠定公司的成长,使工作向高效率、员工向高工薪、公司向高效益的方向发展。
第四条:为提高公司的运营效率,实行能者上,庸者下的人事管理制度,实行责、权、利相结合的,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各种形式的分配制度,要求所有员工都精通业务,能自主处理各项事务,达到各负其责的目的,确立责任机制。
第五条:所有员工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守则、明确其责任、维护其公司与个人的权益。行为规范,做有纪律、有素质、有修养的好员工。
第六条:员工进厂时需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1寸照片2张,填写职工登记表,进行岗前培训,鉴定培训书。用来办理厂牌, 领取考勤卡。每天上下班时间为:上午8:00―12:00时,下午14:00―18:00,晚上如有加班,加班时间为7:00―11:30;赶货期间另行通知。赶货期间,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厂方增加工资,闹事并罢工者一律无薪开除出厂;工资发放时间为次月30日,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第七条:中途有事需离开本厂者,须提前15天交辞工书给部门主管,经厂方同意,辞工期到后方可离厂。辞工到期者的工资,先结算清楚令其搬离本厂,待本厂发放工资日才前来领取。被本厂辞退者的工资,结算清楚后既搬离本厂。
第八条:厂内禁止一切赌博活动,凡是在厂内酗酒、打架、闹事者一律按无薪开除出厂处理。晚上12点30分后关闭厂门,加班时间除外。加强安全意识,注意防火防盗,车间内一律不准吸烟。
第九条:工作上要服从管理人员的安排,提高质量意识,坚持质量第一原则。确保产品质量合格出厂,各部门主管、品检必须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抓好生产进度,如因质量问题而耽误货期所造成的损失,将追究各管理人员的责任,并扣发当月岗位津贴和工资作为补偿。
第十条:各部门管理人员及办公室人员,不得泄露工厂的任何机密,严禁拉帮结派,搞小集团,损害公司利益。
考勤制度
为保障公司的正常运作,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第一条:作息时间:每天上班时间上午8:00至12:00,中午12:00-14:00休息,下午上班时间为14:00-18:00,根据生产情况,在全年生产旺季、淡季时作调整,但保证平均工作时间符合劳动法的规定。
第二条:员工应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完成当日工作任务,确保工作时间高效饱和。
第三条:员工考勤实行打卡,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必须如实签到,不得擅自作弊,不得为他人或委托他人打卡以伪造出勤记录,违者罚50元/次。(两人同罚)
第四条:员工应遵守厂部作息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无故旷工,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时打卡,应向部门负责人说明原因并征得其同意,事后由主管在考勤卡上签字确认。
第五条:请假:
⑴病假:需由社区以上医院出据证明,因特殊情况未能请假办妥手续的,如突发急病等员工须在当日内用电话或委托他人以其他方式通知主管,复工后当日须补办请假手续。
⑵事假:若员工因在工作时间内有重大事情须处理,可以书面向部门领导申请事假,领导签字批准后,转交考勤文员备档考勤,假满上班须及时到有关人员外销假。
⑶请假一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或主管批准,连续请假2天或2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如未办理手续或没有得到批准擅自休假,而无理由解释者均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按二天处罚,无故旷工三天或三天以上,厂部做无薪开除处理。
第六条:设立年度全勤奖,资金为800元
⑴迟到、早退三次以上者取消年度全勤奖。
⑵有下列情况者:事假、病假、旷工、迟到、早退、产假、婚假、不享受全勤奖。
第七条:上班时间每次迟到或早退5至15分钟者,计件工罚5元,计时工罚当天工资30%;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者,计件工罚20元,计时工罚当天工资80%。
第八条:请全体人员自觉遵守,办公室可根据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考勤抽查。

晋升、奖励与处罚规定
第一条 为鼓励员工积极向上、多做贡献及奖励先进、选拔贤能,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晋升,是指公司对符合晋升条件的员工给予工资的晋级或职务的升迁。
第三条 公司员工工作努力、业绩突出者,均可成为被晋升的对象。对员工的晋升应当严格要求,公平对待。
第四条 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都予晋升工资一级;
1.忠于公司,在公司效力5年经上且表现良好者;
2.积极做好本职工作,连续3年成绩,突出受到公司表彰者;
3.业务有突出专长,个人年创利30万元以上者;
4.连续数次对公司发展提出重大建议为公司采纳,并产生重大经济效益者;
5.非本人责任而为公司拘回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者;
6.领导有方,所领导的单位连续2年创利200万元以上或成绩显著者;
7.领导亏损单位扭亏为盈,经营管理有方者;
8.有其他突出贡献,董事会或总经理认为该给予晋级嘉奖者。
对成绩特别突出或贡献特别重大者,可给予晋升二级;同时具备领导才能者,可给予提升行政职务一级。
第五条 晋升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经理办公会审核;
3.董事会或总经理批准。
其中,属董事会聘任的员工,其晋升由经理办公会审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批准;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晋升由各部门审核,各部门提名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 晋升名单由董事会或总经理发布,公开表彰。
第七条 晋升手续由办公室负责办理。
第八条 本公司设立好下奖励方法:
1.大会表扬;
2.奖金奖励;
3.晋升提级。
第九条 对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奖励:
1.遵纪守法,执行公司规章制度,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全年无出现事故;
3.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4.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采纳;
5.全年无缺勤,积极做好本职工作;
6.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7.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8.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9.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10.坚持自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任职期内取得中专以上文凭或获得其他专业证书;
11.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董事会或总经理变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员工有上述表现符合《晋升制度》规定的,给予晋升提级。
第十条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批评教育不改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除一定时期的奖金、扣除部分工资、警告、记过、降级、辞退、开除等处分:
1.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违反劳动法规,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4.拒不执行董事会决议及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的,干扰工作的;
5.工作不负责,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6.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7.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财,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8.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9.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分的;
10.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1.泄露公司秘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2.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或影响稳定的;
13.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4.有其他违章违纪行为,董事会或总经理应予以处罚的。
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一条 员工有上述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赔偿公司损失:
第十二条 各部门主管发现本部门员工犯有本《制度》规定的行为时,应及时向经理办公会会报告;员工也可向上级部门检举、揭发任何人的违纪违章行为,要求处理。
第十三条 经理办公会会接到报告、检举、揭发,应即报经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后进行调查处理。
调查完毕,提出《处理意见书》呈报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交有关部门执行并通知受分人。
第十四条 给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分人进行申辩。
第十五条 对员工进行处分,应书面通知本人,并记入档案。
第十六条 员工对处分决定不服的,允许按规定提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允许向上级主管机关申诉。
第十七条 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公司(公司宣布辞退、开除的除外)。
第十八条 受处分的员工,能改正错误,积极工作,在1年内弥补经济损失或完成利润指标的,经所在部门提议或本人要求经理办公会会审核后呈报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可酌情减轻或免除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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