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1-08-04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中期财务报告的内容和编制中期财务报告应
当遵循的确认与计量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
定本准则。
第二条 中期财务报告,是指以中期为基础编制的财务报告。
中期,是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
第二章 中期财务报告的内容
第三条 中期财务报告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
流量表和附注。
中期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应当是完整报表,其格式
和内容应当与上年度财务报表相一致。
当年新施行的会计准则对财务报表格式和内容作了修改的,中期
财务报表应当按照修改后的报表格式和内容编制,上年度比较财务报
表的格式和内容,也应当作相应调整。
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应当在中期利润表中单独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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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上年度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中期期末应当编制合并财
务报表。
上年度财务报告除了包括合并财务报表,还包括母公司财务报表
的,中期财务报告也应当包括母公司财务报表。
上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了合并财务报表,但报告中期内处置了所有
应当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中期财务报告只需提供母公司财务报
表,但上年度比较财务报表仍应当包括合并财务报表,上年度可比中
期没有子公司的除外。
第五条 中期财务报告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提供比较财务报表:
(一)本中期末的资产负债表和上年度末的资产负债表。
(二)本中期的利润表、年初至本中期末的利润表以及上年度可
比期间的利润表。
(三)年初至本中期末的现金流量表和上年度年初至可比本中期
末的现金流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