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外籍华人,是十多年前入的澳籍。父母生前就用我弟的名字在北京购入一套房产,产权证上是我弟的名字,我父母付的钱。购买时是40几万,近几年已涨到一百万左右。我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房子是我父母买的,但是事实是以我弟(住在辽宁)的收入状况,他是根本付不起房价的。请问在这套房产上我有机会享有我的那份继承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