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小规模纳税人不开票收入的税务处理

我们公司是一家服装批发零售企业,每月的销售收入基本上是不开票的(没人要求开票啊)。这样每个月都做不开票收入。我想问一下这种做法税务认可吗?在纳税申报时如何体现是“未开票收入”呢
PS:是小规模纳税人哦,非一般纳税人
我再补充一下啊
现实情况是这样的,公司已经发展到一定规模了,员工也有几百号人了,店铺也开了有一百多家了,这些表面情况都说明了一些问题,可现在外帐上面显示的每月的销售收入只有几万元,并且连续亏损了一年多,注册资金已经亏损了60%,这些都与表面情况相差甚远,我觉得应该是时候可以做盈利了,这样首先就得增加收入,因为我们的收入基本上都是无票收入,所以这个收入还是比较好控制的。我现在就是想从一个长远的角度来考虑这个问题,大家都一起来讨论讨论啊:
首先,我想的是公司还要继续发展,甚至在不久的将来还会上市,或者考虑到将来要做贷款或融资,那么外帐的整体情况就非常重要了。我想的话,或者我们每个月还是开出一定金额的发票(反正是开给个人的,税务做关联检查也是不可能的),例如我这个月打算做10万的收入,我就开10万的发票出去,商品明细保证和库存相对,然后现金收入全部存入银行。这样税务检查应该就没有大问题。然后就是尽快转成一般纳税人,不然交的税还要多些。其他的不知道还需要注意哪些问题,麻烦各位高人都来说说啊

第1个回答  2018-10-24
请问你最后是怎么处理的呢,我遇到的情况更有点像,请指点一二,不胜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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