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不批准,工资不给,我要怎么告劳动局

如题所述

1、辞职不批准,工资不给,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处理的。
2、《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3、《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十三条 投诉应当由投诉人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递交投诉文书。书写投诉文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投诉,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笔录,并由投诉人签字。
第十四条 投诉文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和投诉请求事项。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告知投诉人依照劳动争议处理或者诉讼程序办理:
(一)应当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的;
(二)已经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申请调解、仲裁的;
(三)已经提起劳动争议诉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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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1-27
要有证据,比如劳动合同 工资单(工资卡的记录也可以)考勤表 证人证言。然后到劳动监察部门去投诉。追问

我们那里都没签合同的,我有工资卡的记录!这样到劳动局会有用吗?

追答

你可以去试一试啊,不能就这样放弃了。还有工友同事的证明啊!

追问

但是我担心没人会来作证,因为如果他们出来证明的话,可能工作就会没了!

追答

那就自己去试一试吧,可以增长经验,下次工作时一定要有合同哦!按照劳动合同法办事才有切实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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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1-11-27
没工牌还能进厂?找朋友看看他带工牌不,他带的话你就打110吧,说明你的工牌被单位没收了追问

我的工牌是在辞职那天被要回去,所以我现在没什么证据了。

追答

找擅长劳动法的律师谈吧,看看有什么办法

第3个回答  2011-11-27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你只要按照以上的规定去做(并留有证据证明你提前通知单位了),不管公司是否批准,你都可以离职。
另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公司没有跟你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得到你到该公司工作之日起至目前为止的双倍工资。
只要你能证明你跟公司存在着劳动雇佣关系就可以,你的工资卡是可以作为证据的。后面的举证责任在公司。追问

事情是这样的,我10月30日辞职,然后她一直给我作思想工作,后来我也答应留下来,但是我找到一份比那里更好的工作,就11月1日去当面辞职走人,然后30日那天,那个女厂长跟我说,如果我不在她们的同意下走人的话,她们会记我旷工,不给我工资。

追答

那你现在就将你掌握的法律依据跟他说。1、公司不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要二倍工资赔偿;2、因为公司不签劳动合同,你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而不需要负责任。3、不管你是否旷工,公司都不应该扣除你出勤的工资,也就是你出勤几天就应该有几天的工资。公司扣员工工资是违法的。
如果你只想要回自己的工资,那么就这样跟公司说,如果公司执意要扣你工资,那么你就申请劳动仲裁,公司的损失会更大。这个道理她作为管理人员也是明白的。

第4个回答  2011-11-27
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追问

可是我工牌被要回去了,但我们那时的工资是打卡的。我是想没证据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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