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法院的机构设置包括多个部门,各司其职,确保司法工作的高效进行。以下是各部门的主要职责:
办公室:负责会议组织、文秘工作、内外联络、信息宣传、统计调查、人大政协议案处理、机关内刊编辑和物资装备管理等工作。
政工科:负责思想政治教育、人事管理、法官等级评定、法官考核、表彰奖励等工作,确保队伍建设和纪律监督。
立案庭:负责案件登记立案、申诉审查、司法救助、信访接待和审限管理。
刑事审判庭:审理第一审刑事公诉和自诉案件。
民事审判第一庭和第二庭:分别审理侵权、劳动争议、合同纠纷、行政案件等民事案件。
行政审判庭:审判行政诉讼案件及处理行政赔偿事宜。
审判监督庭:处理再审案件,负责案件质量评查和国家赔偿确认。
执行局:执行生效法律文书,负责执行工作。
司法警察大队:负责司法警察的警务、教育和法庭安全保卫工作。
司法技术室:负责司法鉴定和技术工作。
值夏人民法庭:作为派出机构,审理本辖区的刑事自诉和民商事案件,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纪检组与监察室:作为区纪委派驻机构,负责监察本院工作人员的纪律执行和违法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