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厂里工作了一个月,他们试用期是2个月,可是他们说我学的慢一个月没有熟练,他们就让我辞职,

我说可以,你们不想用我,我也不勉强,不管怎么样我用心去学去做了,他们发给我工资的时候多发给我了3天工资,我去厂里给他们交厂服厂牌,他们叫我和他们去公司签辞职单,还说工资多发给我了3天让我拿现金退给他们,我很生气他们吧让我做,我不做好了,还这么欺负人,我想问?我不想和他们去公司签辞职单,我没犯什么错,他们就让我辞职,他们把我辞退的,工资发错还叫我退给他们,他们还说我必须要去,我要是不去有没有什么大问题呀。可以不去吗,请你告诉我好吗,我心里好害怕,我们有签劳动合同,

第1个回答  2012-01-30
直接走人就是了。
是公司让你走,不是你辞职,可以不签辞职单;公司没有跟你签合同,是公司违法,你不用怕的。
3天工资,估计也就那么点钱,单位没有必要那么小气。既然不仁,你何必义?那就直接走人,不移交,反正工资到手了。
第2个回答  2012-01-30
不去签没有什么问题。你不应该签定辞职单,他们应该给你辞退单才对。工资是真的错了吗?如果确实多给了,还是还回去好。
第3个回答  2012-01-30
签劳动合同,就是给你交保险和公积金了,当时再扣你社保的,最终是必须得给你的,但其中会很麻烦和折腾你。别因小失大,就三天工资,有什么了不起的,还了就是。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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