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项机制的重要意义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0-10-02
“三项机制”是一个有机的制度体系,是一套科学、完整的选人用人机制,激励机制是前提,容错机制是保障,能上能下机制是根本,三者相辅相成、有机统一。下面是由为大家带来的关于三项机制的重要意义,希望能够帮到您!
  三项机制的重要意义一
  贯彻落实好省委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对于我们加强领导班子及干部队伍建设、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引领发展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推进“三项机制”落地生根,发挥内生动力,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干部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
  坚持学习宣传先行。“三项机制”的建立是省委着眼于解决党员干部在经济新常态、政治新生态、改革新要求下干事创业内生动力不足、担当精神不强、压力传导不够问题开出的一剂“良方”,打出的一套“组合拳”。真正发挥“三项机制”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的作用,基础在于抓好学习宣传,使全体党员干部对“三项机制”入脑入心。要把“三项机制”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专题研讨,并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大力宣传、解读“三项机制”,让全体党员干部深刻把握“三项机制”的时代背景、重大意义、核心内容和鲜明导向,思想上高度重视、行为上自觉跟进;让全社会共同关注、监督执行,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紧抓责任落实关键。“三项机制”体现了从严管党治吏的新要求,要真正落地生根、发挥作用,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组织部门必须扛牢主体责任和直接责任。各级党组织要把“三项机制”贯彻落实作为解决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中存在突出问题、推动工作落实的重要抓手,牢固树立“能者上、错者容、庸者下”的干部工作导向,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三项机制”贯彻执行中存在的矛盾问题。纪检、组织、考核等有关部门作为“三项机制”的具体执行者、推动者,要把“三项机制”的贯彻落实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融入到脱贫攻坚、引领发展、基层党建、综治维稳、深化改革等实践中去,列出任务清单,明确工作责任,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重要内容,以务实的举措推动“三项机制”落到实处。
  秉持从严从实标准。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贯彻落实“三项机制”,核心在于秉持严和实的标准,使其成为干部工作中的“硬杠子”。具体来讲,一要在细化制度上体现严和实。在制定具体实施办法中,既要全面贯彻省上“三项要制”的总体要求,又要结合实际情况;既要坚持定性评价与定量分析相统一,在树导向、明方向、定目标的同时,拿出细化量化的硬指标、具体可行的硬措施,又要坚持于法周延和于事简便相统一,抓住关键、简便程序,确保务实管用。二要在考核评定上体现严和实。坚持公道正派,一把尺子裁量,一碗水端平,既严又实地做好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绩效考核、容错纠错事项评定等工作,确保考核、评定和认定结果真实可靠、公平公正。三要在奖惩兑现上体现严和实。在精准考核和评定的基础上,该奖该上该容的,一定要大张旗鼓、理直气壮;该罚该下该追责的,一定要态度坚决、处理到位,奖罚分明、精准到人。
  实现以人为本目标。“三项机制”的核心要义在于鼓励激励,最终目的在于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实现从严管理与关怀关爱的有机统一。因此,在贯彻落实过程中,要注重健全体现关怀关爱的配套制度,建立纠正改错机制,注重抓早抓小,用好“四种形态”。完善谈心谈话制度,有针对性地做好被调整干部的思想工作,使其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在新的岗位上继续发挥作用。建立被调整干部的跟踪管理考核制度,有针对性地加强教育管理,及时了解干部在新岗位上的工作表现,对素质过硬、成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及时重启选任程序,选拔到重要岗位上来,建立起科学合理、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干部使用机制。
  三项机制的重要意义二
  前不久,省委提出干部管理激励、容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切中当今少数干部不敢为、不想为、庸懒散之流弊,导向明确、针对性强,对县级人大工作也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县级人大的监督还存在弹性,如何激励人大干部更好地履职、搞好人大监督工作,“三项机制”可以说给予了我们很多解答。作为一名人大工作者,结合当前县级人大监督工作实际谈点粗浅的认识,以供同仁们商榷。
  一、学习“三项机制”推动监督的重要意义
  首先是鼓励机制。对于我们这些贫苦家庭出生的子弟来说,自己没有什么经济能力、也没用什么社会背景,走上这条为人民服务的路,有时也想着要追求进步、平日里就是竭尽全力的工作渴望得到组织的赏识和重用,但是有时候工作做得好了未必就可以进步,这是很多基层干部的共识。此次,省委通过这项鼓励激励机制,这无疑给很多的老基层干部、特别是在人大工作的年轻干部给了莫大的信心。其次容错纠错机制。不管是老基层还是新近参加工作的小干部,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对于在这个被社会认为是养老的、遗忘的、人大机关里干事的人来说,监督工作放不开手脚、往往是瞎子点灯白费力,这真的是一个莫大的支撑动力。第三是能上能下机制。可以理解为当官没有永恒的了,对于能力平庸、无进步意识,得过且过的就可以让位退贤。县级人大常委会其职权主要有三项,即重大事项决定权、人事任免权和监督权。特别是对“一府两院”执法情况、工作情况的监督权,目前已成为县级人大常委会工作量最大、内容最多、范围最广、人民群众最关心的一项基本职权。监督工作开展得好坏,几乎成为衡量一个县级人大常委会工作优劣的一条基本标尺。监督效果取决于监督能力,如何提升监督能力,干部就是决定因素。干部干部,关键要干。可是一些干部不在“干”字上做文章,却往往在“部”字上下功夫,统筹部署、设法进位。学习贯彻省委“三项机制”, 廓清了思想迷雾,十分有利于人大干部消除顾虑、放下包袱、挺直腰杆、轻装上阵,十分有利于形成奖勤罚懒、优胜劣汰、争先创优的竞争格局,十分有利于弘扬敢想、敢干、敢担当的正能量,将实现工作目标与实现社会价值和个人价值有机统一起来,最大限度激发人大干部干事创业活力。
  二、实施“三项机制”保障监督的主要问题
  随着我国民主政治的进步,县级人大的监督意识和监督能力在不断增强,监督工作有了新的进步。但监督工作从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层面上讲、依然是县级人大工作的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如下:一是思想认识有偏差,不敢监督。人大常委会的个别组成人员由于对人大的地位、性质、作用认识不够深刻,在开展监督工作时瞻前顾后、畏手畏脚、缺乏勇气和胆量,不敢开展深层次问题的监督;有的组成人员认为“到人大工作就退居二线”了,怀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求稳怕乱、一味应付,这种的不良心态和情绪,造成人大监督职能弱化。二是自身建设不过硬,不善监督。人大工作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法律性、程序性比较强。然而,在工作实际中,县级人大常委会班子成员不少是从党委、政府领导转岗位过来的,尽管资历深、经验多,但由于平时的公务比较繁忙,很难在短期内熟悉和精通人大工作。组成人员多数为兼职委员,受工作精力和自身利益的影响,加上对人大业务知识学习不够,钻研不精,法律水平不够高,对人大运用法定方式开展监督工作底气不足、信心不大、热情不高,行使人大职权往往只能适可而止。由于受结构限制,相当部分组成人员理论水平和专业素质不是很高,难以适应专业性较强领域的监督,专业化监督越来越成为制约县级人大监督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的“瓶颈”。三是工作作风不务实,不愿监督。对人代会或常委会确定的重点议题或县委、县政府作出的一些重大决策和安排部署的重要工作,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进行实地调查研究不够,不能掌握大量的第一手资料,导致审议发言不能有的放矢,往往是理不直、气不壮,明哲保身,不求有功、但求无过。
  三、几点建议
  县级人大机关应把“三项机制”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贯穿到思想、作风和制度建设等工作的全过程;应在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优良、党和人民放心的人大干部队伍上下功夫,创造一流业绩、推动监督工作蓬勃发展。一要认真学习原文,调动监督激情。在原原本本学习省委“三项机制”的基础上,深刻领会“让能者上、对错者容、使庸者下”的核心要义,坚持向省市委部署要求看齐,持续关注民生热点,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人大既是权力机关,又是民意机关。在学习“三项机制”中,人大工作必须形成一个鲜明特色,即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努力做到用权为公、监督为民,维护、实现和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常委会每位组成人员要有强烈的民本意识,时时、处处、事事想民之所思,急民之所盼,进民之所言,敢于亮剑、勇于监督,扎实做好人大各项监督工作。二要树立工作标杆, 激发监督潜能。应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紧扣中心工作,牢固树立“四种意识”,通过“立标杆、学先进”等一系列活动,让一大批甘于奉献、勇于担当的人大干部脱颖而出,激励人大机关干部闯在一线、冲在基层,凝聚追赶超越的精气神,营造争先创优的好氛围。常委会主任应带头学机制、带头建机制、带头用机制,鼓励干部放开手脚、大胆干事的同时,重点解决干部干事创业内生动力不足、压力不够等问题,去除“想干事、怕出错”的思想弊端和不愿监督行为,充分发挥人大干部的桥梁纽带、建言献策作用,大力倡导求真务实、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彰显人大机关良好形象。三要突出能力建设,提升监督水平。一是强化素质教育。应有计划地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加强政治、经济、法律、科技等知识的学习,深入钻研地方组织法、监督法、选举法等相关法律知识,不断提高政治理论和人大业务水平,逐步改变现实中存在的审议者文化水平低、业务素质低、法律知识水平低的“三低现象”, 不断提高监督的质量和实效。二是狠抓调查研究。坚持以“县委确定的重点工作是什么,人大就去监督什么;政府开展的重点工程是什么,人大就去检查什么;人民群众集中反映的热点焦点问题是什么,人大就去调研什么”的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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