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在岗老乡村医退休待遇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8-31
乡村医生退休新政策,对于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乡村医生,可以允许开办个体卫生室。按照乡村医生的资质,退休后每个月可以享受的退休工资分成几个档次。乡村医生退休后服务年限每满一年每月补助20元,最高每月400元。凡三证齐全(乡村医生证,乡村医生职业证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年龄男60岁,女55岁以上乡村医生在村级连续不断执业35年以上者(含35年),每人每月按1080元左右退休解决;凡三证齐全,年龄男60岁,女55岁以上乡村医生在村级连续不间断执业30年以上者(含30年)每人每月按800元左右退休解决。凡三证齐全,而达不到退休年龄的男女乡村医生,国家给予考试转公的制度,对于考核考试合格的转为公办医生,工资待遇国家按排解决;对于考核考试不合格的乡村医生,国家执行淘汰制度,一次性淘汰名正言顺,考核考试标准不能降低,必须从严执行,不得降格以求,降格以求是对人民生命和身体健康不负责任。当务之急,一是解决好乡村医生的基本医疗保险问题。比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政策执行,享受比农村合作医疗更加宽松的政策待遇。二是解决好乡村医生的养老保险问题。
如何做好乡村医生养老工作:
1、切实解决好乡村医生的基本社会保障。根据有关规定,区别乡村医生的不同情况,实行财政统筹,分类施保。对在岗乡村医生,建议采取政府补助,个人适当缴费的办法,将其纳入养老保险统筹;对男60岁、女55岁以上的乡村医生由卫生部门进一步清查摸底,按照其从事公共卫生事业工作的年限,比照集体企业改制职工养老保险办法,由其个人一次性缴纳一定数量的养老保险金,纳入社会养老统筹,社保部门每月为其发放一定数额的工资,让其安享晚年。
2、整合农村基层卫生资源。将村级卫生室列入国家正式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当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编制统一管理,按辖区人口数划拨卫生经费,按要求配置相关设备及医护人员;将村级卫生室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规划,逐年加大投入,逐步改变村级卫生所房屋破旧、设备简陋、缺医少药的情况,为乡村医生创造更加优越的工作环境。
3、加强乡村医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对乡村医生的业务培训工作力度,创造条件积极鼓励乡村医生学习深造。将工作业绩突出的乡村医生逐步转制为国家正式卫生工作者,列入财政编制,享受国家规定同等学历、工龄档次的工资和福利待遇,根据工龄、职称核定工资标准,以所在乡镇为单位,政府财政补足发放。
4、加强村级卫生服务网点建设。将人口比较集中、设施相对完备、管理规范到位的村级卫生室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范畴,充分发挥其基层卫生服务保障作用。
法律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第八条
建立健全乡村医生养老和退出政策,完善乡村医生养老政策。各地要支持和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的乡村医生,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对于年满60周岁的乡村医生,各地要结合实际,采取补助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高乡村医生养老待遇。建立乡村医生退出机制。各地要结合实际,建立乡村医生退出机制,确有需要的,村卫生室可以返聘乡村医生继续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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