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家前两年买的房子,该不该让他结婚后把房子加我名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7-02
不需要,建议直接分手快乐

加了名字,也不能变成夫妻公共财产。因为房屋所有权是在婚前买房登记时已经属于男友家的人了。跟房产证上有几个名字无关。主要谁出钱买的房子才重要。

我认为没有必要。首先你是奔着人去的,要跟他共守一生、白头偕老,而不是奔着房子财产去的,真是奔着这方面去的,按照新婚姻法的解释,加上名字也无意义,离婚分房也是谁出钱归谁。

其次,硬要加上名字,对夫妻关系及亲属关系的相处都会蒙上一层阴影的,以为你目的不纯,会对你有了否定,这样日后会留下话柄,使得关系更难相处。

本人不主张你主动加名字,但对方要有加的意愿,以示对你忠诚爱慕,那么加上也未尝不可。

如果对这段感情不看好,没有安全感,对自己也没自信的话,趁着没结婚,一拍两散,谁也不耽误谁!省的很多麻烦。

咱俩情况一样,只不过我已经8年了,房子依然没有我的名字,有提过要加,但是都被各种理由耽搁,最终也没加,于我来说,真的无所谓,本来找他也不是冲着房子冲着钱,如果有一天真分了,对我来说更珍贵的感情都没有了,钱这种带不来带不走的,真的无所谓。

当然,这只是我个人的想法。

如果从安全感,稳定性角度,加不加意义都不大,因为无论加不加,走到那一步,如果男人想计较,都会有撕逼大战。

只不过他主动提加名字的事情了,你会很开心,觉得他心里有你,觉得他愿意给你安全感,而不是认为你的付出理所应当。

如果从法律层面,婚前财产婚后是不能分的,如果有直接证据证明你参与了还房贷,好像是可以考虑,法律层面太专业,可以去尝试了解下。

其实,女人就是要个心里有我们,把嘴上说的在乎,愿意共度一生,变成实质性的行动。毕竟,有多少女人结婚是为了离婚呢,尤其是有孩子的情况下。男人也是一样,有责任感的还是占多数的。

大家既然一定能携手,于男方来说,加个名字也不损失什么,给老婆安全感;于女方来说,即便加了名字,若是计较的另一半,真走到离婚那一步,估计也不会痛痛快快地给钱!

互相体谅,互相明白对方的点,这种问题就不是事儿了,希望回答对你有帮助。

1、如果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应该要求加名,一点不过份;

2、如果男方不愿意加名,那么你要求房贷让其父母还。要注意:还房贷的钱一定不要是你男朋友/老公悄悄给的;

3、你最好婚前自己买套房付首付,对你有利;

4、掌握好老公的工资奖金等。

关于房产加名的问题,还是要看个人选择。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看法,来看看在法律层面上是如何定义的。

父母出首付,小两口一起还房贷

一方父母出首付,提前买了婚房,只写了自己孩子的名字。婚后,小两口一起还房贷。现实中,这样的情况也很多见。这种情况下,相对而言,对没有写名字的一方是不太有利的。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不能达成协议的,现实中,法院往往这样判决:

1、房子归房屋权属证书上有名字的一方所有,尚未归还的贷款其个人债务。

2、另一方可以主张婚后支付的贷款本息可为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平均分割。

3、另一方可以要求分割房屋在婚姻存续期间的增值部分。由于房市的不确定性等因素,这一部分在实际操作中很难得到保障。

最好的方法就是你俩工作这几年应该也有一定的积蓄了,可以自己买一套。大部分的人也因为钱的事情争吵过,但其实在感情面前,金钱都是小事,只要一起奋斗,过不了几年你们就会买新房子了,到时候就可以名正言顺把名字加上去。

首先,为什么要加你的名字,你是有所担心吗?害怕分手以后你什么都没有。

这样做完全没得用的,就算加了你的名字,到时候打官司,这个房子的所有权,你一点都没有。为什么,因为这个房子是在你们认识2年前买的,至于房贷,法院最多判他赔你一点钱而已。你如果有疑问,可以找专业律师咨询下。

既然决定在一起了,就千万不要为了这个事情把脸扯破,到时候吃亏的就是你了。如果你安安心心的和那个男的在一起,那个男的又不是傻子,会对你不好?

如果不加你的名字,总感觉很吃亏,对不对,那可以,以后工资必须交给我保管。他现在工资是很低,但是会一直低?那这个男人有什么用?

想好好过日子,心里面就要装的下东西……

从情况看这套房子是你男朋友婚前买的,而且还有贷款没还完,按理说你要求婚后加名也算合理,因为婚后要共同还贷。不过加名不加名其实意义不大,只要是婚后夫妻共同还贷,还贷部分以及对应的房产增值部分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男朋友家婚前还清剩余贷款,你再提出加名就不太合适了,那是你男朋友的婚前个人财产。

贷款期间存在抵押,抵押权人(银行)一般不会同意加名,也就是说根本加不了名,不用考虑加不加了!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