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收费,符合条件即可,从早到晚 是没有户口和房子,可能是只能读民办学校,需要按民办学校的要求缴纳。
《吉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第二十五条 学生不得随意转学。因家庭住址变化、户口迁移等因素确需转学的,由学生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提出转学申请,转入学校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启动转学程序,经转出学校同意,并经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准予转学。
转学需提供的基本材料:
一是申请转学的小孩父母一方(监护人)有效期内的顺德区居住证,现居住证的地址需在均安镇辖区内(此项为非佛山市户籍随迁子女家长提供)。
二是小孩户口登记本的户主页复印件和小孩页复印件。
三是出生证或亲子关系证明的复印件。
四是小孩现在读学校的学籍卡。
五是小孩预防接种薄基本信息页和已完成接种页的复印件。
六是父母一方(监护人)在佛山缴纳社保、工商营业执照、自主产权房证明、高层次人才相关证明材料等的复印件(本项为非必须提交项,若有的就提供)。
宋聪聪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张保刚律师
擅长:公司法务
刘勇律师
擅长:损害赔偿
王莉律师
擅长:劳动工伤
陈娜律师
擅长:税务合规
朱哲雨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
李昌锁律师
擅长:经济纠纷
李金杏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
查
看
更
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