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拿东西有什么后果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2-27
总的来说,债权人未经债务人允许私自拿走债务人财物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1、拿走债务人的东西抵债时,债务人如果不在场,则债权人有可能涉嫌构成盗窃罪,除了民事责任外,还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2、如果债务人在场并加以阻拦,且债权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进行威胁等手段,根据最高院司法解释,虽然一般不以抢劫罪定罪处罚。但是,如果构成故意伤害等其他犯罪的,则仍然会依照刑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即使没有达到刑事责任的程度,债务人仍有权基于民法典等相关规定,依法追究债权人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
尤其需要强调的是,极个别债权人为了达到索债的目的,会控制债务人的行动自由,也就是常见的“不给钱,就不让走”,这种行为涉嫌非法拘禁罪。本人曾遇到过一个案子:小李出于哥们义气在自己没钱的情况下,向别人借款5000元再转借给张某;后张某不还,并一直刻意逃避小李。一日,小李终于找到了张某,张某还是不还钱,小李就不让他离开。后来,张某报案,小李被依法刑事拘留,后来被法院判处6个月的有期徒刑。
债务人在场并未拒绝或阻拦的,可以视为债务人默许债权人实施上述行为。这时,债权人一般不需承担法律责任,可视为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债务人同意以物抵债。但是,这种情况,在实务中比较少见。
依法讨债应该怎么做
既然民事自助行为,存在法律风险,那如何进行合法讨债呢?首先,发现债务人财产信息后,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就是将对方的账户、房子、车子等财产查封,防止对方转移财产。这种行为就是通过公权力将债务人的财产控制起来。其次,收集相关证据后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文书生效后即可申请执行。当然通过公权力进行救济需要通过一定的程序,需要花费时间、金钱和精力,这是无可避免的。
公民的个人合法财产不可侵犯,是我国《宪法》确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在没有如买卖、赠与、借用相对应的法律关系下,擅自拿走他人的财产,自然是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的。轻则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要受到罚款或拘留的处罚;重则触犯《刑法》中的盗窃罪、抢夺罪、抢劫罪等侵犯公民财产权的罪名,将有受到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到无期徒刑,甚至死刑的刑罚处罚的可能性。所以,债务人欠钱不还又想拿走其财产抵债的,应当达成抵押或质押来获得其物的担保,或者依据有关规定达成有效的以物抵债协议,而不是直接拿走债务人的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十三条 第一款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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