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伊洛中学招生规定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0-09-21

下面是偃师伊洛中学招生规定

偃师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市区初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镇中心校、街道教育中心,局属初中、小学: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9〕1号)及《洛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洛教基〔2019〕14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城区学校招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社会关注度高,涉及到千家万户的利益,影响到社会大局的稳定,不仅是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为强化对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教育体育局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段武刚(教育体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高  鹏(教育体育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卢建超(教育体育局党委委员)

姬安乐(教育体育局党委委员)

武建国(教育体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李雪明(师训科长,负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培训工作)

蔺宏伟(信访办主任,负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纪检信访工作)

魏玉良(普教科副科长,具体负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普教科,卢建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牛晓兵同志任副主任。

二、严守招生原则,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1、坚持划片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市区学校要严格按照“划片就近免试入学”(以户籍为准)的原则,按辖区、按程序、按规定招生。户口在辖区的学生优先录取。户口转入辖区时间截止到2019年6月底,之后刚转入的学生今年不在此列。任何学校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

要将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纳入市教育体育局统一管理,严格规范招生管理,引导其合理确定招生范围,并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2、坚持应入尽入的原则。招生学校要保障户口在辖区内适龄儿童

全部入学。对经教育体育局批准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也要保障接收,按学位情况到指定学校就读。

3、严格控制大班额的原则。各校起始年级班额限制为小学45人,初中50人。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七年级招生,必须按计划招生,需超出计划的,提前报教育体育局普教科,经局党委研究同意后方可招生,严禁出现新的超55人的大班额。实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大班额报告制度,凡有大班额的学校,严格控制辖区外学生。

4、严格学籍管理的原则。各单位要充分利用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组织实施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并按照人籍一致原则及时办理新生的学籍。根据省教育厅通知精神,任何学校不得为未报到的学生注册学籍,不得无故为符合条件的学生转学设置障碍。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学生必须按人籍一致的原则办理学籍手续,对转学的不得附加任何条件。

5、分类分批招生的原则。各校要依据招生计划和学校班额情况分类分批招生。第一批:有户有房,房户一致(户口含居住证,2019年6月30日前迁入户籍有效。以城关镇派出所户口本、居住证、房产证为准);第二批:有户无房(含居住证);第三批:有房无户(以商品房房产证为准,有房产证,房产证时间长者优先;无房产证者以购房合同及一年以上的水电交费证明为准,同等情况下缴费时间长者优先)。

6、各校应先招收第一批、第二批学生,并根据本校学位情况制定空余学位的招生方案,第三批不能全部满足时开始按方案招生,届时学校可邀请教育体育局纪检、信访、家长代表等人员参加,可通过公开、公平的方式决定空余学位人选。

三、严格按计划招生,杜绝招生工作随意性

各校要严格按教育体育局批准的计划招生,不得超计划招生。确因生源情况需增加招生计划的,须写出书面申请,经教育体育局批准后方可招生。

四、保障特殊群体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有关学校要按照“应收尽收”的原则,按有关规定依法办理入学手续,切实简化入学条件,不得随意提高入学门槛。确保每个适龄儿童少年都有学上。要认真做好残疾儿童少年的调查摸底工作,保证各类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扩展资料:

1、各校非起始年级不得随意转入新生。教育体育局将对各校班额情况进行监控,所有大班额的班级不得接收转入新生。符合政策的辖区内转入学生须到教育体育局审批备案(见附件)。

2、各校按照规定时间和辖区招生。在招收第一批、第二批学生的同时应安排专人分类审验、登记第三批学生,暂不发入学通知书。听通知在局三楼会议室开会,各校向教育体育局汇报第一批、第二批招生情况和第三批学生登记情况,同时报空余学位招生方案,经教育体育局研究同意后,方可按学校招生方案按顺序招收第三批和其他学生。

3、严格招生管理,杜绝乱招生。各校要对招入学生逐一登记。教育体育局纪检部门要及早介入,对违规招入学生逐一落实,责任倒查,确保遏制招生腐败。

4、无条件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的纪律。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它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

5、加强督导检查。8月31日前,以中心校和局属学校为单位将2019年招生工作总结报普教科邮箱。开学一周内,市教育体育局普教、职成教、纪检等科室将对各单位的招生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各单位做好迎接上级检查的准备。对违规招生、办学行为不规范者,对学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要及时进行通报,并记入2019年学校年终评估成绩。对我市和洛阳市检查中通报的招生违规情况,将交由局党委研究处理。

6、做好招生值班咨询工作。各校要在招生期间设立招生咨询窗口,设专人做好招生政策宣传咨询工作,不得无故推诿。

参考资料:掌上偃师-重磅!偃师2019年中小学招生政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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