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国企工作 已经签了5年的劳动合同 现在想辞职 但是怕公司要违约金 想让大家帮我看看劳动合同

其中提到违约金的有这两条:
1.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有关规定赔偿甲方损失。
2.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应向甲方赔偿培训费和招接收费。其标准为:按甲方制定的有关赔付标准或甲乙双方签订的专项协议中规定的赔付标准执行。

我是做销售的 应该不会涉及什么培训 只有在公司内部的岗位实习 而且也合同里也没有签订什么保密协议和培训之类的附加条款
请问我是不是可以提前30天递交书面申请就离职?

第1个回答  2011-09-13
劳动法规定,只要提前30天递交书面离职申请就可以了。。。
第2个回答  2011-09-13
有没有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特殊约定?如果有的话,就按照约定履行。如果没有的话,可以提前30天解除劳动合同。
但是,无论是否是哪种情况,都要遵守商业秘密条款的规定。追问

什么样算特殊约定?是另外明确写明多少钱的还是别的什么形式的?
还有我觉得我现在不知道任何商业秘密啊

追答

“1.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有关规定赔偿甲方损失。”你这条的约定,相当于对解除劳动合同没有约定。如果再没有其它的具体约定的话,比如,约定:在开发完一个软件才能辞职,否则要赔偿损失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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