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为2kg的物体在光滑水平面上受到两个共点水平力的作用以8m/s 2 的加速度作匀加速直线运动,其中一个水

质量为2kg的物体在光滑水平面上受到两个共点水平力的作用以8m/s 2 的加速度作匀加速直线运动,其中一个水平力F 1 与加速度方向的夹角为30°,若在某时刻t取消F 1 ,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t时刻后物体的加速度可能为3.5 m/s 2 B.t时刻后物体的速度变化率可能为6 m/s 2 C.t时刻后某1秒内物体的速度变化大小可能为3 m/s D.t时刻后物体的加速度至少为4 m/s 2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