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提出分割财产?

2016年1月在男方老家办了酒席,女方家没有办,因为两人相处后一直吵架感情不和,没有领结婚证,现在女方通过自己努力奋斗有房有车,而男方一直不求上进,好高骛远不切实际,相处这几年女方一直给男方钱用,男方脾气也不好,实在生活不下去了,男方提出分割财产,怎么处理!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22-03-21
能不能离婚或者是想离婚,需要根据男女双方的具体情况来看,看选择哪种离婚方式,你们是否存在可以判离婚的情形等。离婚有两种方式选择,一种方式是双方协议离婚,去民政局办理相关离婚手续,这种情况是男女双方都同意离婚;另一种方式是去法院提起诉讼离婚,这种情况适用于一方不同意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根据男女双方之间的情况来判定的,主要是判定双方之间是否存在家暴、遗弃、虐待、吸毒、赌博、重婚、坐牢、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难以治愈的身体缺陷或疾病等情形,法院会根据双方的情况来判定。

如果男女双方之间不存在以上诉讼离婚中视为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那么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男女双方离婚,需要男女双方第二次诉讼时法院才会判决男女双方离婚,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时间是第一次判决生效后的六个月后。当然在这个期间男女双方是可以随时协议离婚的。

财产的性质不同,归属和分割也不一样,一般是婚前个人财产归个人,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分割。而在分割夫妻间共同财产时,应当先由男女双方协商解决,拿出财产分割方案,再由法院进行审查确认;如果男女双方协商解决不了,法院会先提出分割方案,尽量使男女双方能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财产分割协议。如果还是达不成调解协议的,再进行依法判决。而法院在分割财产的时候会遵循以下原则:
1. 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尊重夫妻双方的意愿,但前提是该双方的意愿必须是真实的、合法的。在一方愿意放弃全部或一部分财产权时,只要不危害国家、集体、社会和他人合法权益,应当允许。
2. 男女平等原则。
3. 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对因一方重婚、通奸、虐待或实施暴力等伤害另一方及其亲属等行为引起的离婚案件,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要适当照顾无过错的一方。当然,也应当保证有过错方的基本生活。
4. 照顾女方和子女利益的原则。照顾子女的利益,也是为了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需要。
5. 有利生产与方便生活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注意从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的需要角度出发,不能损害财产的效用和价值,应该保障使其在分割后能充分发挥其效用,不降低其价值。对不能分割的,则应作价补偿给对方。
6. 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的财产进行分割,也不能把家庭财产或家庭其他成员的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有非法所得,应当依法收缴,不得进行分割。
具体的怎么分割,一方分多少得根据双方具体的财产情况来确定。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2-06-10
没领证就表示婚姻不受法律保护,因为新婚姻法对于事实婚姻是不认可的,如果你们住在一起也只能算是同居关系,所以你们这种情况只能协商解决了,根据《婚姻法》第二十条:“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首先,你们没有领取结婚证不是婚姻关系,法律上规定的夫妻关系以登记结婚领取结婚证为始点。虽然有办酒席的风俗,但是法律意义上不是必须的。
其次,1994年2月以后,没有事实婚姻了,没有领取结婚证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按照同居关系处理,同居关系的财产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归各自所有,共同财产按照出资比例分割,出资不明确的按照等额享有。
最后,根据描述,女方是通过自己的努力有房有车,那么房车原则上归女方个人所有,男方无权要求分割。双方仅有权要求分割共有的财产,按照出资比例分割。另外,女方一直给男方钱用,这些钱是否需要返还也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22-06-10
没领证就表示婚姻不受法律保护,因为新婚姻法对于事实婚姻是不认可的,如果你们住在一起也只能算是同居关系,所以你们这种情况只能协商解决了,根据《婚姻法》第二十条:“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首先,你们没有领取结婚证不是婚姻关系,法律上规定的夫妻关系以登记结婚领取结婚证为始点。虽然有办酒席的风俗,但是法律意义上不是必须的。
其次,1994年2月以后,没有事实婚姻了,没有领取结婚证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按照同居关系处理,同居关系的财产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归各自所有,共同财产按照出资比例分割,出资不明确的按照等额享有。
最后,根据描述,女方是通过自己的努力有房有车,那么房车原则上归女方个人所有,男方无权要求分割。双方仅有权要求分割共有的财产,按照出资比例分割。另外,女方一直给男方钱用,这些钱是否需要返还也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第4个回答  2022-03-26
你们虽然办了酒席,但没有领结婚证,也就是说你们的婚姻还没有得到法律的认可,也就是说你们还没有结婚,也就不存在需要分配的共同财产,而且可以要求男方归还赠与他的钱财,因为这些赠与是以结婚为前提的,而你们最终没有结婚所以可以要求返还。
第5个回答  2021-11-27
没领证就表示婚姻不受法律保护,因为新婚姻法对于事实婚姻是不认可的,如果你们住在一起也只能算是同居关系,所以你们这种情况只能协商解决了,根据《婚姻法》第二十条:“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的处理原则

华律网

《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以均等分割的方式判决,同时,也考虑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可以有所差别。

以夫妻共同财产的投资,在离婚时的处理方法。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可能会进行一定的投资,例如购买国债或股票、发起成立公司、与他人合伙经营、购买房产进行出租出售等等。

如果这种投资是以夫妻双方共同经营的,对外也以夫妻的名义共同取得利益和承担责任,则这种投资的既得利益应按照上述共同财产处理。尚无既得利益的部分,离婚时应按照有利于生产经营的原则,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例如,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生产资料,可分给具备经营条件和能力的一方。分得该生产资料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但这种投资后来往往由夫妻双方其中一方经营,或者虽由夫妻双方经营但对外以一方的名义取得利益和承担责任,例如,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双方共同料理出租出售,但产权证上写的是一方的名字。这种情况下,该共同投资的产业应分给实际的营业人和财产的名义所有人,但应对另一方视投入的多少予以合理补偿。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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