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治安案件中,一个警察录口供最后自己写了名字。并代签另外一个警察的名字,是程序违法还是瑕疵?这个口供是不是无效口供?急!!治安案件必须两个警察录口供?这份口供是否应当非法证据排除?
不是法律规定必须两个人录口供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