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主X已去世,老伴Y健在。其子女A、B、C三人。X、Y均想把房子给A,并且X临终前立下遗嘱并委托律师公证过。现在想办理过户(X过户给A)。但大连公证处说,他们不承认律师,只承认法院。... 房主X已去世,老伴Y健在。其子女A、B、C三人。X、Y均想把房子给A,并且X临终前立下遗嘱并委托律师公证过。现在想办理过户(X过户给A)。但大连公证处说,他们不承认律师,只承认法院。故不经过法院遗嘱等于没有一样。且说就算Y、B、C来签字放弃继承并同意过户给A也不行。公证处说若现在办理只能过户原本就属于A继承的那一部分(过户费3200元)其他部分要等Y去世后才能办理。或者去其他部门办理(他们不管)。我严重觉得公证处说的不对,请问这种情况要怎么过户给A。需要什么手续步骤、去什么部门办理?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