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申请经济适用房。我是外地户口,我老公和我儿子的户口是一个户口本。我父母又是一个户口本。

我们家房子是农村宅基地,一共109平方米。宅基证是我公公的名字。请问我们这样的情况我们家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吗?我老公户口是农转非。

第1个回答  2011-03-03
上海经适房申请条件:
首先家庭成员须持本市7年以上的常住城镇户口,且在申请所在的区居住5年以上;
其次,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
3人及以上申请家庭的人均年可支配收入限额调整为3.96万元(相当于月均3300元)、人均财产限额调整为12万元;2人及以下申请家庭的收入和财产标准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上浮10%,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限额为43560元、人均财产限额为13.2万元。
此外,申请者五年内未发生房产交易行为。
对于符合以上条件,30岁以上的单身居民也可提出申请。
农转非不属于城镇户口,所以不行。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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