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设计专业对数理化和英语有要求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1-03-16
城市规划设计专业人员职称评审要求条件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城市规划设计专业人员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与评审条件:学历与资历、专业理论与专业水平、承担任务能力、业绩成果、外语水平等。

1.2本标准适用于从事城市规划(区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和其它专项规划等)的各专业及相应专业的科研、管理(技术、质量、生产计划、科研)岗位的工程技术人员申报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申报晋升高级工程师(高级规划师)应具备的条件

2.1学历与资历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a.获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师工作两年以上;

b.国家教委承认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工程师工作五年以上;

c.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后续学历人员,可比照以上条款申报晋升高级技术职务。

2.2专业理论与业务水平

2.2.1有系统、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专业技术知识和跟踪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水平的能力,对其中至少一门学科具有独特见解或独到之处。

2.2.2熟悉本专业及相关专业的技术规范、规程、标准、法规的编制依据,并且能够用以指导、解决设计与科研工作中的复杂、疑难问题,具备主持涉外工程项目的能力。

2.2.3具备解决本专业与相关专业相互配合和协调处理有关技术难题的能力。

2.2.4从事管理工作的技术人员能够掌握与本岗位相关专业的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以及现代科学管理方法和理论,并具备为本单位科技进步和管理进步提供决策依据的能力。

2.2.5熟悉全面质量管理的理论和概念,且学以致用取得效果。

2.2.6能够把国内外的有关科技信息和先进技术融汇于设计、科研或管理实践之中,不断提高设计水平、成果档次和工作质量。

2.2.7在工作中能够组织或指导开展计算机应用及软件开发工作。

2.2.8在工作实践中,能够指导中级技术人员的工作,审核中级技术人员的技术成果。

2.3承担任务能力

在工程师(规划师)任期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a.承担过一项10万人口以上城市总体规划(包括修改或调整,以下同)、一项0.1km²详细规划任务的项目负责人、主要审查人或专项规划的专业负责人;

b.承担过一项10万人口以上城市总体规划、一项10万人口以下城镇总体规划任务的项目负责人、主要审查人或主要规划的设计人;

c.承担过一项10万人口以上城市总体规划、一项10km²分区规划任务的项目负责人、主要审查人或主要规划的设计人;

d.承担过一项省域或大城市城镇体系规划、一项10万人口以下城市总体规划(一项0.1km²详细规划)任务的项目负责人,主要审查人或主要规划设计人;

e.国家攻关项目或重点科研项目的主要参加人;

f.省、部级科研项目的主要参加人;

g.主持完成的本单位科研成果达到省内先进水平或填补省内空白;

h.组织制定本部门本单位或分管范围内的科技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有关的技术标准、规定等,并付诸实施,且对本单位有明显地指导作用,对本行业有示范作用;

i.由于加强和健全设计、科研工作管理,使本单位的技术经济指标呈上升趋势,并且获奖成果的等级和数量均达到本单位历史最好水平或省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j. 主持或参加编写省、部级行业标准、规范、规程或管理规定,且付诸实施。

2.4业绩成果

在工程师(规划师)任期内,同时符合2.4.1,2.4.2两项条件中之一者:

2.4.1获得以下奖励之一的主要完成人:

a. 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星火奖;

b. 省或部级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星火奖;

c. 国家优秀工程设计奖、优秀标准设计奖、优秀工程设计软件奖;

d. 省、部级优秀工程设计奖、优秀标准设计奖、优秀工程设计软件奖;

e. 市、省直厅局级科技进步一、二等奖;

f. 市、省直厅局级优秀工程设计、优秀标准设计或优秀工程设计软件一等奖;

g. 国家级质量管理奖;

h. 省、部级质量管理奖;

i. 市、省直厅局级及其以上先进科技工作者。

2.2.4撰写以下论文、著作之一者:

a. 专著(有统一书号);

b. 译著(有统一书号);

c. 省级以上行业标准、规范、规定的主要编写者;

d. 市级以上正式学术(管理)刊物发表的论文;

e. 全国性学术交流会议发表的论文;

f. 经专家评审鉴定,具有独创性或有实用价值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报告、科技信息专业性综合报告等。

2.5外语水平

掌握一门外语。具备在2小时内准确翻译4000外文字符(日语2500假名)的能力,并参加省级外语统一考试合格。

3、申报晋升工程师(规划师)应具备的条件

3.1学历与资历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a. 获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博士学位,经考察合格;

b. 获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三年以上;

c. 获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专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四年以上;

d. 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后续学历人员,可比照以上条款申报晋升中级技术职务。

3.2专业理论与业务水平

3.2.1较系统、全面地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了解本专业国内外发展动向,在实际工作中,能够合理地采用或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

3.2.2能够运用专业理论确知识和工作经验,解决设计、科研或管理工作中较复杂的问题。

3.2.3能够熟练运用本专业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完成所承担的设计、科研任务;在管理工作中,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科技政策及上级有关规定,主动而有效地为设计、科研人员服务。

3.2.4具备本专业与相关专业相互配合和协调处理技术问题的能力。

3.2.5熟悉全面质量管理的概念。

3.2.6熟悉本专业计算机软件的应用技术,并能上机操作。

3.2.7具备指导初级技术人员工作和业务学习的能力。

3.3承担任务能力

在助理工程师(助理规划师)任期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a. 承担过一项5万人口以上城市(一个县城总体规划)、一项0.05 km²以上的详细规划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审查人;

b. 承担过一项5万人口以上城市(一个县城总体规划)、一项 5km²分区规划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审查人;

c. 承担过一项5万人口以上城市(一个县城总体规划)、一个市域(县域)城镇体系规划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审查人;

d. 市、省直厅局以上科研项目的主要参加人;

e. 市级以上行业标准、规范、规程或管理规定的主要编写人。

3.4业绩成果

在助理工程师(助理规划师)任期内,同时符合3.4.1,3.4.2两项条件中之一者:

3.4.1获得以下奖励或成果之一的主要完成人:

a. 获得市级以上优秀工程设计奖、优秀标准设计奖、优秀工程设计软件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

b. 获本单位优秀工程设计奖一项以上(由本单位出具证明材料);

c. 科研成果通过技术鉴定,并有一定推广价值(须附“技术鉴定证书”);

d. 管理人员能结合本职工作,有效地运用现代科学管理方法和理论,在工作中取得一定成绩,获得本单位奖励(由单位出具证明)。

3.4.2撰写论文

a. 在市级以上正式学术刊物发表过论文;

b. 参加市级以上学术交流的学术论文。

3.5 外语水平

掌握一门外语。具备在2小时内准确翻译2500外文字符(日语1500假名)的能力,并参加省级外语统一考试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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