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资产经营与管理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6-01

董事会以效益为中心,以资产的保值增值为目标,加强对村经济合作社资产的经营管理。董事会可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本章程规定的职权和程序,采取独资经营、股份合作、租赁、拍卖、兼并等办法,进行资产经营活动,确保资产保值增值。
董事会在资产发包、租赁时,应依法签订承包、租赁合同,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承租人收取承包、租赁金。重大工程项目的承包、租赁应进行公开招投标。
董事会对村经济合作社负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未经股东代有大会(或股东大会)讨论通过,不得将集体资金出借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为其它单位和个人作经济担保。
村经济合作社必须建立集体资产登记制度,每年清查盘点一次,做好登记造册与归档工作。一般可隔3年对资产进行一次清产核资或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本社资产进行评估,并将结果向全体股东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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