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的几大改动时间

中国的企业所得税何时(哪一年)从55%降到了48%?
又是什么时候从48%降到了33%?
再是何时从33%降到了25%?
会追加奖金的!!!

第1个回答  2007-03-13
一九八四年九月,国务院发布了国营企业所得税条例(草案)和国营企业调节税征收办法;一九八五年四月,国务院发布了集体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分别对国营企业、集体企业和私营企业开征企业所得税。 从55%降到了48%。

一九九一年四月,中国全国人大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合并为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并于同年七月一日起施行。

一九九三年十二月十三日,国务院将上述三个国内企业所得税相关条例和办法整合制定成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自一九九四年一月一日起施行。从48%降到了33%

现在才在议案阶段,所以,不久的一天,就会从33%降到了25%。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7-03-14
一、内资企业
1984年第二步利改税,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营企业所得税条例(草案)》,全面开征了国营企业所得税,其中:国营大中型企业采用55%的比例税率,国营小型企业采用10%至55%的八级超额累进税率。
1985年4月,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体企业所得税条例》,明确集体企业实行与国营小型企业一致的10%至55%的八级超额累进税率。
1988年6月,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所得税条例》,明确采用35%的比例税率。
1993年11月,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条例》,将国营企业所得税、集体企业所得税、私营企业所得税合并成为统一的内资企业所得税,并从1994年起实施。税率从55%统一降到33% ,同时为顾及小企业的负担,设置了两档优惠税率:18%,27%。
二、外资企业
1980年和1981年,全国人大先后制定并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企业所得税法》,明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采用30%的比例税率,另外再征收10%的地方企业所得税;外国企业采用20%至40%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另外再征收10%的地方所得税。
1991年4月,全国人大审议并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外国企业所得税合并为统一的涉外企业所得税。税率统一设置为30%的比例税率,同时征收3%的地方所得税。
三、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前景
最近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财政部部长金人庆所作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草案)》说明中规定:新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如果通过很快就会组织实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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