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能看见一路走来的脚印并确信那些都是自己留下的印记,这才叫活着。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5-29
所谓活着并不是单纯的呼吸,心脏跳动也不是脑电波,而是在这个世界上留下痕迹。要能看见一路走来的脚印并确信那些都是自己留下的印记,这才叫活着 。

这个时代赋予了我太多生活的趣味,我无法想象的到那个时代,那些个血头所领导的辉煌的集体卖血行动。

许三观或许只是那众多卖血者中的一员,或者不是。但从他的一次又一次卖血的经历中,一个 处于中国最底层的市井小民的形象跃然于纸上。他只是中国千千万万苦难人群中的一个缩影,但他的言行,他的性格,他为人处世的方式……极大程度的反映了那个年代人们的生活状态,给人一种极强的代入感。

小说,是一个民族的秘史。许三观生活在探索时期的新中国,因而命运的悲剧不单是他个人与家庭的悲剧 ,更是社会与时代的悲剧。

十一次的卖血贯穿着他的一生,也是小说发展的线索。

他的一生平凡无奇,但往往就是这种平凡,才彰显着神奇,缔造着美丽。 生活本苦,没有人高喊活下去,却都在坚强的往前走。可这实苦的生活也有其温柔的一面。

许三观只是一个丝厂送茧工,他并不是通常的世人,而是违反那么一点人之常情的世人。他狡猾,追求平等,盲目乐观,但就是这样一位极具喜剧色彩的市井小民,在他的种种缺点之后也不乏“小人物的温情”。

01                             

一次偶然的机会,许三观结识了阿方,根龙,从他们那里,他也学到了很多卖血的“知识”——这人身上的血就跟井里的水一样,你不去打水,这井里的水也不会多,你天天去打水,它也还是那么多”。

还有卖血之前得喝好几大碗水,水会稀释血的浓度,抽出来的血不会那么浓。抽完血要去吃一盘炒猪肝和二两黄酒,猪肝补血,黄酒活血。哦~黄酒还要温一温……

许三观第一次卖血后,在他还没有想好这卖完血的三十五块钱怎么花以及娶哪家的姑娘作老婆时。只一次请客——八角三分钱的消费,便与许玉兰结了婚,并且从结婚到结婚五年后许玉兰一连生了三个儿子。

那个时代的人们,坚强生活在龟裂而冰冷的土地上。

0 2

许三观第二次卖血是因为大儿子一乐(实际为何小勇与许玉兰的儿子)在方铁匠的儿子头上砸了一个“洞”,需要赔对方钱,并且如果在规定的时间没有送去钱的话会被“抄家”。

但当他得知一乐并不是他的亲儿子时,他悲伤,他懊悔。在多次矛盾的思想斗争中,他最后还是卖了血。

他哭泣,他挣扎,但他不过只是一个普通的小人物,置身怪诞的时代而心有存焉,面对悲厄的命运而心怀温柔。

人们的命运与时代起落紧密结合,时代的浪潮不断拍打着人们心里的防线,为了不被这浪潮覆灭,他就是啃食自己的血肉也要为自己为家人而活,卖血也成了他在面对困境时的唯一希望。

倒也是他觉得抽血后的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便是对这身体透支的最美好的回馈。

03

许三观再次见到根龙,阿方时 ,他俩也准备去卖血,许三观便临时起意去卖血。

这次他想起了那时他心心念念的林芬芳(也是他当初要娶的候选人之一),在得知她摔断了腿后,他买了10斤肉骨头,黄豆5斤,绿豆2斤,菊花1斤去看她。要知道就是许玉兰花钱买一块丝绸,他都要计算半天。

他想着自己的女人——许玉兰和何小勇的一夜情,他想着一乐不是自己的亲儿子,他想着自己对这个家呕心沥血,得到的却是种种不平等的待遇。这次,他终于放弃了伦理纲常……

他一直追求着平等。但他追求的平等就是和他的邻居一样,和他所认识的那些人一样。当他的生活极其糟糕时,因为别人的生活同样糟糕,他也会心满意足。

0 4

1960年,我国发生了亘古未有的大饥荒,在一些省的农村饿殍遍野,万户萧疏。并且持续长达三年,百姓生活苦不堪言。

许三观一家更是连续喝了五十七天的玉米粥,并且玉米粥越来越稀,由以前的三顿变为两顿。唯一的菜品——野菜也早被他们吃腻了。

看着家人们脸上早已没了红润,他——许三观再次决定要去卖血了。但这次抽血后没有炒猪肝,黄酒。由于连年饥荒,大食堂只有面条可吃,他决定带着家人去吃一顿好的。这次他没有让一乐跟他们一起去吃阳春面,只给他五角钱去买了一个不可能吃饱的红薯。

许三观觉得这卖血的钱来之不易,同时他觉得这是拿命换的,如果让一乐去吃面,就等于便宜了何小勇……

但最后在一乐的“闹腾”下,他又带着一乐去吃了阳春面。

许三观是自私的,但又是无私的,但就是那样一个时代,每个人物的生存都得遵从本能,在这种本能里,又有太多复杂的让人动容的东西。

05

又过去了一些日子,毛主席来到天安门城楼上,他举起右手向西一挥,对千百万的学生说:

    “知识青年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很有必要。”

这就是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所以,一大批的青年。他们以无上的热情,为响应毛主席的号召,义无反顾的离开城市,走向各个农村去锻炼自己。

一乐二乐已经被下放到乡下,只有三乐在他们身边。一乐回来探亲时,许三观又去卖了一次血,他把卖血的三十元给了一乐,让他逢年过节买些好吃的,还让给一乐队长买点东西,以讨好对长能早些安排一乐到城里工作。

在一乐临走时,他反复叮嘱这卖血的钱来之不易,一定不能随便乱花。         

06

一乐走了之后的一个月,二乐的队长进城来了,并且说晚上要在许三观家里吃饭。这时许玉兰才发现家里只有两元钱,两元钱怎么请人家吃饭?吃饭总得有鱼有肉,有烟有酒,还得拿钱给人家买礼物,如果二乐队长吃的不高兴,那么二乐调回城里工作就没了指望……

许玉兰再一次让许三观去卖血,这次去卖血他又遇到了根龙,根龙说了阿方的身体由于卖血败掉了,这让许三观不寒而栗。

死亡的转盘毫不留情,当它快转向到一个人的时候,那便是最好的救赎。

许三观回到家后,许玉兰用卖血的钱买了菜品,烟酒,用来招待二乐的生产队队长。二乐的生产队队长是个看重排面的人,也是个嗜酒之人,但为了二乐,从不喝酒的许三观这次喝到吐的他直不起腰来,直到队长有醉意才就此作罢。

二乐队长走后,他去看望根龙的时候才得知根龙由于卖血也去世了。这次他终于悸动起来,他想着第一次他与阿方根龙卖血的场景,以及他们抽完血后去饭店点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的神态……

以后只有他一人了。

07

个人的存在,要么被同化,要么被驯服,所以我们规定秩序,倡导合作。同时,活着也不只是一人于天地间瑀瑀独行,更应是为他人,为社会所创造出一定的价值。

一乐在乡下得了肝炎,必须得去上海的大医院才能治疗,这一时医药费变成了问题,除了积蓄与借钱之外,许三观再次想到的还是卖血。 他决定一路上卖血卖到上海去。

他先后在林浦,百里,松林,黄店,长宁卖了五次血。在这期间,他也曾体会到人间的温情,也受到过别人的冷眼。他也顾不得一乐是不是自己的亲儿子,只是在以吞噬他生命的方式尽人父之责,但他只有这一种办法。

卖血寄托着希望,同时也体现出他那比山还高,比海还深的无与伦比的父爱,但更多的是为求继续生存而表现出来的顽强意志。

到后来他们的三个儿子都有了自己事业,都娶妻生子了。许三观再也不用去卖血了,但他时常回忆起那些以卖血度过的艰难岁月。再到他想要去卖血,想要去吃一盘炒猪肝,喝二两黄酒时,他的血再也没人要了。他终于老了……

他坐在地上,哭的像个孩子,当他的家人来到他身边时,安慰他的只有许玉兰。

他想起文革时期许玉兰被抓去游街批斗的场景,所有的人都在嫌弃她丢人,只有他给许玉兰按时送饭,为她泡脚。他也想起了他偷偷在米中给她藏红烧肉的温馨的场面……

《许三观卖血记》以博大的温情描绘了磨难的人生,以激烈的故事形式表达了人在面对厄运时求生的欲望。

生活或许不曾走你预期的轨迹,不曾读得懂你的痛楚。我们也恰似一远行客,在种种困境中负重前行。为了心中的理想和那些所谓的值得不值得,即使被命运无情的抛弃,也要坚强的“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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