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单其实很简单,在族外群婚时期,解决单身问题基本靠抢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3-30
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群婚制逐步受到限制。首先是血亲相奸的“乱婚”被禁止,于是便从族内婚过渡到族外婚,这是原始群婚的第三阶段。
族外婚不但禁止了同胞兄弟姐妹之间的婚配,连本氏族内部所有成员的相互通婚也被逐步禁止,这便是中国古代所谓的“同姓不婚”的由来。因为他们已逐步认识到同氏族血亲通婚带来危害,尤其对生育繁衍后代不利。“男女同姓,其生不藩”,“同姓不婚,惧不殖也”。但是族外婚仍然是“聚生群处”的群婚制。像《列子汤问》所云:“男女杂游,不媒不聘。”只要不是同一氏族,就可以“杂游”杂交,性关系仍然很混乱。
族外婚产生在原始社会母系氏族时代的晚期。我们可以通过古代传说中的“女儿国”来印证。像《西游记》所写“女儿国”唐僧、猪八戒师徒饮河水而怀孕,《镜花缘》描写唐敖、林之洋在女儿国被围困抬亲等等。尽管其记载荒诞不经,后世一些学者还花很大力气去考证女儿国的历史地理位置,其实完全没有这种必要。至于“无夫生子”、“窥井而妊”、“入浴即孕”、“感风而生女”显然是违反人类生殖常识,以讹传讹的无稽之谈。
但是,历史上广泛流传的女国传说给我们一个重要启示,即中原汉民族已进入文明程度很高的封建时代,而边域一些少数民族还处于十分落后的母系氏族时代。如果该母系氏族实行族外婚,无法解释生育的秘密,便形成神秘诱人的传说,而这些又以讹传讹地被写入信史,后人更为迷惑。值得重视的是这些女儿国的记载都是在遥远的边域地区或海上,故只可传闻,不得眼见其实。其实,在云南永宁盆地就有一个露天温泉,如同一个天然浴池,当地纳西族的男女老幼经常到这里男女同池淋浴,互相嬉戏。入夜,有情人便在温泉附近同居,过数天男女各回自己的家。过去这里也有“入浴而孕”的传说,但实际上是族外婚性关系的结果。
当然,在中国原始社会群婚制风俗保持到现代最典型的就是云南永宁纳西族的“阿注婚”。纳西族语“阿注”的原意是朋友,男女可以互称“阿注”,婚姻双方无所谓嫁娶,也不组织夫妻型家庭,按照习惯女子到了十四五岁举行“穿裙子礼”(相当于汉族古代女子的“及笄礼”)表示已经成年,便可以寻找阿注,与异性过偶居生活。
男阿注黄昏或夜间到女方家住宿,拂晓便离去,男女双方都随母亲在母系大家庭中生活。一个男的可以同时找几个甚至十几个女阿注;一个女的也可以同时找几个甚至十几个男阿注;一般都是阿注越多越光彩。男女双方来去自由,互不干涉。所生子女归女方抚养,男子不承担任何责任(事实上也常常分不清究竟谁是孩子的父亲)。按照纳西族风俗禁止同一母系血统后裔结交阿注,“可是,事实也不尽然,仍有一母同胞的兄妹结成配偶的少数例子。近些年来,纳西族的阿注婚已逐步向一夫一妻制过渡。
在男女双方建立阿注婚的基础上,经过一段时间偶居,如果双方自愿,用不着履行什么手续或仪式,便或男到女家,或女到男家,起居生活在一起,组成夫妻家庭。男子不再像阿注婚那样夜暮披星戴月而来,黎明踏晓露而去。已有了单偶婚的雏形,出现一夫一妻制的萌芽。
通过对原始社会群婚制的历史考察与民俗考察,我们回过头来再看一看中国古代所谓“圣人无父”的问题。古代传说“圣人无父,感天而生”,如果我们透过原始社会群婚制的棱镜折射去观察就丝毫不难理解:圣人并非“无父”,只是不可确知其生身之父是谁而已,这与“民知有母不知有父”的原始社会族外群婚制社会状态完全一致。
到了封建社会后,为了神化“圣人”便认为是“感天而生”,给其不知有父的头上又加一道灵光圈。比如,张守节《史记正义》记载:黄帝之母名附宝,在郊野见雷电绕北斗枢星感而怀孕,二十四个月而生黄帝于寿丘。炎帝的母亲名任姒,在游华阳时遇“神龙首”感生。瑞顼之母名女枢,遇“瑶光如虹贯月,正白,感女枢于幽房之宫,生瑞顼”。
《竹书纪年》记载帝尧的母亲庆都因“赤龙感之,孕十四月而生尧子丹陵”。帝舜的母亲名握登,“见大虹意感而生舜于姚虚”。夏禹的母亲称修己,“出行见流星贯昂”,接着修己又吞了一颗神珠而生禹。《诗经·商颂·玄鸟》云:“天命玄鸟,降而生商”,把商人的始祖契说成是受天命而生。
《史记·殷本纪》记载商人的始祖契的母亲在水边沐浴,吞食了一只燕子卵(古代把燕子称“玄鸟”)而怀孕生契。周人对始祖后稷的母来姜嫄进行了热情的称颂:姜姬无子,恭恭敬敬地祭祀上苍,回来时踩到了上帝的足迹上,于是便“载震载风、载生载育”怀了孕,生下后稷。后稷生下时更为离奇,像羊的胞胎又不裂开,姜嫄便问巫卜,巫说是上帝不愿意,没有祭祀好怎么就生了孩子。于是姜嫄把后稷丢在小巷路上,结果“牛羊腓字之”,牛羊都不肯践踏反而给喂奶吃;又把他捡回来扔到树林里,遇到在树林中打柴者又给捡回来;姜嫄第三次把后稷丢弃在寒冰上想冻死他,结果“鸟翼覆之”,群鸟儿用翅膀为他蔽寒。姜嫄感到很神奇,再次把他捡回来收养,取名为“弃”(意即曾三次被丢弃),弃后来便成为周人对祖先,特别善于农业耕作,被后人尊奉为农神后稷。
在史籍中这种圣人感天地而生的动人离奇的神话传说很多,这正反映了中国古代各个部落氏族从母系氏族社会向父系氏族社会转变时期,还是实行的族外群婚制,性关系很混乱,就是母亲也无法确知孩子的生父是谁。再者当时人们可能也未认识到男女婚配生育的奥秘,还没有形成“父亲”这个概念,所以也就只知其母而不知其父了。于是远古的圣人便只能神秘地解释成感天地而生。通过远古的“圣人无父”传说,我们可以看到原始社会母系氏族时代群婚制的缩影。
当族外群婚进一步发展,便向一夫一妻制的单偶家庭过渡,这时也就意味着母系氏族社会的崩溃。父权制的父系氏族时代诞生了。这一重大的社会变革是以婚姻演变为先声的。在父权制社会,私有制也随之而产生,女子逐步沦为私有财产,因而便产生了抢劫婚、交换婚等,不过这些原始婚姻形态已具有了阶级社会的婚姻特征。
需要说明的一点是:远古圣人无父本是那个时代群婚制社会形成的,但是后世的封建帝王为了比拟古代圣人,给自己头上罩一道“受命于天”的灵光来神化自己,明明自己有父亲,也要母亲“感天地而生”。诸如汉高祖刘邦就编造出自己的母亲在大泽上与神龙交而怀孕生了他这个皇帝的神话,就完全成了另一码事,与社会婚姻风俗风马牛不相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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