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一下鄂伦春族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7-10
鄂伦春族是中国东北地区的一个少数民族,主要分布在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的鄂伦春自治旗、布特哈旗、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以及黑龙江省的呼玛、爱辉、逊克、嘉荫等县。他们是一个以狩猎为生的民族,直到17世纪中叶,沙俄殖民者的入侵迫使他们南迁,集中分布在大兴安岭地区。
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鄂伦春族形成了自己独特的文化。他们使用鄂伦春语,属于阿尔泰语系满一通古斯语族通古斯语支。过去,他们没有自己的文字,通用汉语,也有部分人使用蒙古文。
鄂伦春族的祖先是“室韦”,即森林人。到了元代,他们被称为“林中百姓”。明代则泛称为“北山野人”,活动在外兴安岭以南、乌苏里江以东、西起石勒喀河,东至库页岛的广阔地区。17世纪中叶,由于沙俄的侵略,鄂伦春人南迁,集中分布于大小兴安岭。
清朝时期,鄂伦春族受到了清政府的统治,统治方式经历了变迁。康熙三十年(1691),清政府将鄂伦春族分为“摩凌阿”和“雅发罕”两部分,归布特哈总衙门管辖。“摩凌阿鄂伦春”意为骑马的鄂伦春,被编入八旗组织,参与南征北战。“雅发罕鄂伦春”意为步行的鄂伦春,指尚未得到马匹仍在游猎的鄂伦春族,分设库玛尔、毕拉尔、阿力、多布库尔、托河5路,路下分8佐,每佐设鄂伦春族佐领1人。每年清政府派“安达”进山一次,征取贡貂。
鄂伦春族的社会经济在17世纪中叶还停留在父系家族公社阶段。当时,氏族组织仍然存在,但社会的基本经济单位已不是氏族,而是“乌力楞”。每一个“乌力楞”包括着同一祖先若干代子孙的一些小家庭。“乌力楞”的家族长称为“塔坦达”,其内部生产资料是公有的,过着共同劳动、平均分配的原始共产制生活。直到17世纪中叶以后,清政府的统治更加严密,鄂伦春与满、汉等族的经济交流也得到了发展,铁质工具、枪支的输入,以及狩猎产品同农牧手工产品交换的发展,逐步在鄂伦春族社会内部引起了一系列的变革。
鄂伦春族的传统生产活动是狩猎,辅之以捕鱼、采集和手工业。他们善于利用弓箭、枪支和猎犬进行集体狩猎。狩猎所得的猎物在狩猎团体内平均分配,但兽肉的分配则是一直保持在“乌力楞”内平分。同一“乌力楞”内未参加出猎的鳏寡孤独,一般比猎手分得要多。外来客人如果遇上分配,也照例可以分得一份。
鄂伦春族的文化艺术丰富多样。他们创造了丰富的口头文学,包括神话、传说、民间故事、歌谣等。音乐和舞蹈则反映了他们的生产生活和狩猎活动。他们还有自己的传统手工艺,如皮毛制品和桦皮制品。
随着时代的发展,鄂伦春族的生活习俗也在逐渐改变。他们现在不仅有定居的村庄,还有学校、商店等设施。狩猎的土枪已换成步枪和半自动步枪。他们还建立了养鹿、养猪、养牛、养蜂场,并向国家提供上千两鹿茸。农田耕作已使用多种农业机械,粮食总产量成倍增长。现在,他们已经有了自己的文字,普及了中学教育,不少青年上了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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