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同意在泉州光电信息职业学院基础上建立闽南理工学院的通知教发函〔2008〕109号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11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您提交的关于正式设立闽南学院的申请(闽政函〔2006〕64号)和将校名更改为闽南理工学院的函(闽教发〔2007〕195号),教育部已悉知。

根据《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及相关实施条例,以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审议结果,教育部决定批准在泉州光电信息职业学院的基础上建立闽南理工学院,学校代码为12710。同时,原泉州光电信息职业学院的建制将予以撤销。关于学校管理,闽南理工学院被确认为本科层次的民办普通高校,其教育业务由福建省教育行政部门全权负责。

该学院将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开展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教育,初期将以本科和专科教育并重,逐步扩大本科教育规模。预计到2012年,全日制在校生人数将达到8000人。对于增设本科专业的申请,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首期批准的本科专业为电子信息工程和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教育部将定期对学校进行办学情况评估,以确保学校的持续改进和发展。我们期待福建省能够秉持改革精神,提供指导和支持,协助学校规划学科、专业和师资队伍,改善设施条件,探索独特的办学体制,为我国民办高等教育发展贡献有益经验。同时,学校应致力于提高教育质量和效益,打造特色,提升水平,培养适应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的应用型人才,为福建省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闽南理工学院章程

日期:二○○八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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