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1-02-09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办理条件

  ⑴土地储备;

  ⑵单位(含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和个人进行非农业建设需要使用国有土地;

  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兴办乡镇企业、建设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村民建设住宅需要使用农村集体土地。

   办理材料

  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人须提交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并按要求提供所规定的文件、图纸、资料进行申报。

  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单位公章);

  ⑵立项批复;

  ⑶《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件(复印件);

  ⑷项目合同(复印件)。

  ⑸经国土资源部门确认的、具有测绘资质的单位测绘1:500或1:1000勘测定界图3张(蓝晒图,现状地形,长春市统一坐标、统一高程,包括各类地上、地下管线、建构筑物位置),同时提供一份电子材料;6、关于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出示原件)。

  ⑹经土地招标、拍卖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还需提供:

  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复印件);

  ❷《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的规划设计条件及附图(复印件);

  ❸法人资格证明(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法人代码证)(复印件);

  ❹如属于经营性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还需提供开发公司资质证明(复印件)。

  注:⒈复印件需出示原件;⒉除特殊说明外报审材料均为一份;

   办理流程

  第一步:建设单位在每个工作日(周一至周六,以下同)持有关材料到规划局窗口(以下简称窗口)申报。

  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如发现有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如发现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第三步: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应进行项目建设报件登记并注明收件内容及日期。

  第四步:申报材料经窗口工作人员核收后,将申报材料转项目经办人。

  第五步:项目经办人接到窗口转来的申报材料,经审核认为需补正相关文件,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转窗口,通知申请人补正材料后重新申报。

  第六步:经审核申报材料合格后,项目经办人进行现场勘察,符合规划要求的项目,由项目经办人完成会签工作并转设计科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经窗口发给项目单位;经研究不符合规划要求的报件,由项目经办人填写“退件通知”经窗口回复建设单位。

  第七步:如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过程中,发现该建设项目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第八步:如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提出需要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听证程序按《长春市规划局规划行政许可听证工作规定》执行)。

  第九步:申请人要求变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内容的,应重新提出申请,按照规定程序换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为六个月,逾期未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申请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的,应当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

   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不含公示及缴费时间)。

  注:❶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❷行政许可采取统一办理或者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的,办理的时间不得超过四十五日;四十五日内不能办结的,经本级人民政府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办理地点

  所在地的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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