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要说明这个问题,我们应该先理解一下秦国那个时候的法治和现代的法治有什么区别。我们知道全国是依靠商鞅变法而富强起来的,而商鞅变法的核心就是法治因为商鞅本人就是法家学派的代表人物。然而商鞅所提倡的法治和现在的法治却有很大的区别。
首先就是商鞅时期的法制非常残酷,当时的诸子百家都称法家学派为流血的学说,足以看到它的残酷之处。我们可以举一个在秦国发生的例子来说明这种法治的残酷。在商鞅变法之前,秦国地处偏垂,民风剽悍,因此经常发生村与村之间或者部族与部族之间的私斗,每次私斗动辄死伤数百人,严重影响了全国内部的正常秩序,也严重影响了秦国的战斗力。因为那个时候全国几乎每天都在打仗,而不断的私斗事件则使得国家的青壮劳动力在内部被消耗,劳动力被自己人消耗完了自然没有多余的力量去抵抗外来入侵,因此如何解决私斗事件成为秦国首先要解决的问题。
在商鞅到达秦国开展变法之后,商鞅明确规定秦人之间禁止私斗事件,一旦发生私斗,则会受到非常严厉的惩罚。然而在商鞅发布这条政令之后,依然有有两个村子之间不顾法律的规定进行私斗,结果商鞅直接将两个村子数百号人全部抓了起来在渭水边全部斩首,这一举动直接震惊了秦国朝野。
后来经过商鞅之后几代秦国国君的不懈努力,法家思想在秦国影响更为深远,直到秦始皇统一六国后,法家思想依然是秦国的主流思想。然而在秦朝建立之后,这种法家的治国思想逐渐沦为了百姓的一大负担,究其原因是因为法律过于苛刻。那个时候秦始皇发布了各种严苛的法律包括连坐等制度,这种毫无人性的制度给当时的百姓带来了非常大的心理压力和生活负担。也正是因为这种严苛的法律,最终导致了秦国末年的农民大起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