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监察大队与劳动仲裁有什么区别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8-20
劳动监察大队是劳动局的下属事业单位,其主要任务是
1、督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办理各种用工手续。
2、负责劳动合同的推行和管理工作。
3、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4、协助做好劳动争议案件的调查取证和调解工作或移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
5、对立案的劳动保障监察案件进行调查取证,并提出处理意见。
6、妥善处理企业职工罢工、集体上访等突发事件,协调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
劳动争议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劳动争议在事实上作出判断、在权利义务上作出裁决的一种法律制度,是一种类似于法院审判的准司法制度。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8-09-28
您好:
看了您的问题作如下答复:
1.劳动监察:(一)用人单位制订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劳动仲裁:(一)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三)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
 2.劳动监察:有处罚权,无调解权。
  劳动仲裁:有调解权,无处罚权。
 3.执法依据
  劳动监察:法律、法规、规章。
  劳动仲裁:除了法律、法规、规章外,还可以依据劳动合同,企业内部规章制度等进行裁决。
  4.本质区别
  劳动监察:政府部门行政执法。
  劳动仲裁:是对用工双方权利义务的平等裁判。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您,满意求接受
第3个回答  2015-01-02
1、首先我可以肯定告诉您,您最理想的状态是不可能达到的,我还没有听说过劳资双方经历了劳动仲裁还能继续劳动关系的案例,除非是女员工怀孕被吵,仲裁裁了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也就是说去仲裁了就是做好了不干了的打算的;
2、应该是用工后一个月内签合同,您可以去劳动争议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补缴社保,如果解除合同还可以要求公司违反解除的双倍赔偿金,也就是0.5*2,一个月的工资。
3、劳动监察部门是劳动局的一个部门,你可以去投诉,但不会产生类似于仲裁裁决这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劳动争议仲裁委是劳动局管辖的专门处理劳动争议仲裁的机构,作出的裁决是有法律效力的,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
第4个回答  2017-12-29
劳动监察大队和劳动局是从属关系,劳动监察大队是劳动局的一个科室部门,归劳动局管辖,主要负责处理劳动争议,如拖欠工资、企业的违法行为等。劳动局现在和人事局已经合并,正式改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
第5个回答  2017-12-31
劳动监察大队是劳动局的下属事业单位,其主要任务是
1、督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办理各种用工手续。
2、负责劳动合同的推行和管理工作。
3、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4、协助做好劳动争议案件的调查取证和调解工作或移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
5、对立案的劳动保障监察案件进行调查取证,并提出处理意见。
6、妥善处理企业职工罢工、集体上访等突发事件,协调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
劳动争议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劳动争议在事实上作出判断、在权利义务上作出裁决的一种法律制度,是一种类似于法院审判的准司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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