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有1名员工去年7月份离开公司(自行离开的),公司财务打电话给他,叫他过来拿工资,可是他一直拖延到今年4月份,现在过来却说要去年7月到年底的工资,不给就告劳动局。目前他告到劳动局,反过来说我们没签劳动合同,索要8个月的2倍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