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橙色预警生产怎么处罚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22
1. 根据查询结果,在《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八十一条中规定,对于那些拒不执行停产或限产、停止工地土石方作业或建筑物拆除等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的企业或个人,相关部门将责令其改正,并处以一万元至十万元的罚款。
2. 若相关当事人拒不执行机动车管控措施,公安机关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处罚。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