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确认劳动关系是否适用仲裁时效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7-17
1. 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关系的确认之诉受到一年仲裁时效的限制。这是为了确保权利人在其权利受到非法侵害时,能够在法定的时限内采取行动,避免过长的诉讼时效导致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的困难。
2. 时效制度的设计是,一旦权利人在其权利受到侵害后,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未行使权利,一旦时效期间届满,该权利人将失去法律保护。相应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将不再对权利人的权利提供保护。
3. 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该条款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该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
4. 仲裁时效可以因以下情况中断:当事人一方向对方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将重新计算。
5. 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导致当事人不能在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情况下,仲裁时效将中止。当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后,仲裁时效期间将继续计算。
6. 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如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然而,如果劳动关系终止,劳动者应在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仲裁申请。
相似回答
大家正在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