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商贸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法规内容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27
为促进中小商贸企业的繁荣和就业,以及便利居民消费,中央财政设立了中小商贸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专项资金),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08]134号)和《预算法》实施细则制定本管理暂行办法。

专项资金管理需遵循国家宏观政策导向,确保公开、公正、公平,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和效益。中小商贸企业包括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租赁商务、居民服务、屠宰及物流仓储等行业,其划分标准参考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

专项资金支持中小商贸企业的方向多样,包括提升融资能力、增强风险防范、培训管理、市场开拓、物流配送与技术提升等。资金分配主要采取因素法,由财政部根据年度重点和地方发展指标进行,省级财政部门负责具体操作并备案后实施。中央直属单位需按程序申报,省级财政部门则负责拨付资金,并要求专项资金专款专用,防止挪用或滥用。

监督管理方面,财政部和商务部会定期或不定期抽查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对违规行为将严肃处理。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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